一
切記不要簽署空白勞動合約
勞動合約簽字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合約條款,要堅持保留一份勞動合約原件(企業蓋章),方能有備無患。另外合約別留空白,企業之所以讓員工簽空白合約,就是想不正當地規避一些法律規定,在空白處補上與原約定的不同的薪資、工作時間、違約金、倒簽時間、對自身有利的不實內容等等,員工日後將會吃啞巴虧。
二
企業不簽署勞動合約,勞動者最高可獲得11個月薪金的賠償
出於各種原因,企業不願簽署勞動合約,勞動者可能會依然留下繼續工作。但是,勞動者定要「多個心眼」,註意保留證明自己為企業工作的相關證據,重點的證據比如有:
(1)附有企業蓋章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2)薪金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等;
(3)如果勞動者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和其他個人、機構簽訂過合約等文書等。
企業不簽署勞動合約,勞動者離職時將最高可獲得11個月的薪金賠償;若實際薪金低於地方公布的最低薪金標準時,則以當地最低薪金標準為計算基數。最低薪金標準各地區不同,2015年深圳最低薪金標準為2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