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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自律和被動克制之間是否存在某些隔閡,一個人要如何做到真正的主觀自覺的自律,而不是不得不克制自己?

2022-02-25心靈

這其中的差別涉及到對自由的理解。

西方傳統當中對自由的理解,其中無法回避的是「意誌」的存在,或者說是以「意誌」為前提的。所謂自由是指「意誌的自由」,自由的主體是意誌。那麽自律指的就是意誌自身對自身的超越,是一種自我否定、自我規範。

很多時候我們把一個人自覺的承擔某種義務、責任認為是自律,但是其實某些情況下這種所謂自律的背後是他律。這是因為這種對義務的自覺承擔並非是出於個體意誌,而主要是出於一種外來的身份。這個身份當然也可以說是一種意誌,但是這並非是個體的意誌,而是一種身份秩序整體性的意誌,ta不屬於具體的個體,這種意誌是抽象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自律是一種「無自由的意誌」。

另一種情況則是相反的,比如說道家反對儒家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這個相傳是莊子說的。就是說莊子覺得不要分什麽聖人、大盜,這些「身份」本就是人為區分的,反而是不自然的。所以莊子是要任自由,不要被這些人為的條條框框給定義了,由此去否定這些「身份」帶來的各種不自然(不自由)的欲望,去歸附自然。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很多時候這會被誤讀為一種無主體的自由,也就是說無限制的自由,想怎麽樣就怎麽樣。相較於「無自由的意誌」,這又成了一種「無意誌的自由」。

這種自律、自由的理解,在近代中國引進這一理念的時候,存在著一種偏差和誤讀。比如在嚴復的【群己權界論】中,一方面是嚴復把西方的自由比附為老莊的任自由(無意誌的自由),另一方面是把群己的邊界問題,也就是個人權利的度的問題,比附為儒家裏面的中庸之道(無自由的意誌),也就是不可偏廢。但是作為一種法、一種權利的自由,也就是本體論層面的自由,一種精神的東西,是被去除掉的。這種誤讀使得自由之主體——意誌的問題被掩蓋了,自律、自由變成了一種邊界問題、度的問題,變成了無根之木。

以上內容大部份來源於鄧曉芒的文章【中國百年西方哲學研究的十大文化錯位】,更詳細的可以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