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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獻血新規:獻血年齡可延長至65歲,符合條件獻血者免費坐公交、免交門診費

2024-12-12心靈
近日,江西省出台了新的【江西省獻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條例的實施旨在鼓勵更多的公民參與無償獻血,同時加強對獻血者的人文關懷和激勵。
值得註意的是,【條例】對於獻血年齡、獻血者的用血優惠政策、「三免」措施的實施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和修改。
江西省獻血條例。圖/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網
【1】獻血年齡:可延長至六十五周歲
【條例】提出,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個人自願獻血;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個人主動要求獻血的,獻血年齡可以延長至65周歲。
同時,鼓勵適齡的健康個人多次、定期獻血;鼓勵符合條件的健康個人捐獻造血幹細胞;鼓勵稀有血型的健康個人獻血。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醫務人員、教職工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作表率。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獻血活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動員本居住區符合獻血條件的個人參加獻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將血液和獻血的科學知識列為學生健康教育內容。各級各類學校應當開展獻血宣傳和教育,並組織動員學校教師和工作人員參加獻血活動。高等學校應當采取多種方式鼓勵學生獻血,每年定期組織動員學生參加團體獻血活動,支持學生參與獻血誌願服務。
【2】供血與臨床用血: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
供血與臨床用血方面,【條例】提出,血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采集的血液進行制備、檢測、儲存、運輸;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置。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不得買賣。血站和醫療機構不得將無償獻血的血液出售給單采血漿站或者血液制品生產單位。醫療機構應當使用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指定的血站提供的血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擅自采供血。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本省規定的專案和標準收取臨床用血費用,不得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床用血管理,按照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設立臨床用血管理機構或者專職管理人員,科學制定臨床用血計劃。為保障臨床用血的需要,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醫療機構應當主動向患者親友宣傳並鼓勵其自願參加獻血。
獻血。圖/VCG
【3】獻血者用血優惠政策:獻血總量一千毫升及以上的,終身免費用血
【條例】還進一步明確了獻血者可享受的用血優惠政策。即獻血者臨床用血時,獻血總量一千毫升及以上的,終身免費用血;獻血總量不足一千毫升的,五年內免費使用相當於本人獻血總量三倍的血液,超過五年的,免費使用相當於本人獻血總量等量的血液。
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孫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免費使用其獻血總量等量的血液。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者終身免費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孫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免費使用一千毫升血液。具體辦法由省紅十字會商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4】無償獻血「三免」措施:免費遊公園、免費乘公交、免交公立醫院門診費
九派新聞註意到,11月28日,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業局、省醫療保障局、省科學技術協會、省紅十字會聯合下發【關於實施無償獻血「三免」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表明,自明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三免」優待物件,憑【江西省無償獻血榮譽證】【江西省造血幹細胞捐獻榮譽證】可以享受「三免」措施。
「三免」優待物件是在本省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或無償獻血誌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可享受【江西省獻血條例】規定的三項優待措施,包括免費遊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免費參觀政府投資建立的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診察費。
九派新聞記者 李愷
【來源: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