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
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在即。記者從教育部官網獲悉,為積極營造清朗健康的全國研考網絡環境,根據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聯合開展查處涉研考違法有害資訊專項工作。
已處置的涉研考違法有害資訊
(一)「免考入學獲雙證」
部份公司和個人透過網絡平台推播廣告類資訊,宣稱「考研的天要塌了,學位法已透過,明年實行多校免考讀研」「985/211可申請制入學」「畢業後拿畢業證學位證雙證,學信網可查」「六個月簡單水個碩士,還是全日制」「雙證碩士,降分擴招」
等。
經與有關高校逐一核實,上述資訊均不屬實。相關公司和人員曲解有關法律和政策,將研考、推免、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中外合作辦學、研修班等眾多專案糅合混淆,偷換概念。
(二)「考試包過」「內部指標(計劃、名額)」
部份輔導機構人員、自媒體透過網絡平台釋出「交一定費用可實作包錄取甚至協助保畢業,不過線不錄取就退費」「可在考前獲取真題和答案」「有內部指標(計劃、名額)確保錄取」
等資訊。還有個別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宣揚和煽動使用新型作弊手段規避監考。
所謂的「包過」「內部指標(計劃、名額)」只是行銷噱頭,是有關機構在賺概率費,甚至透過組織作弊等非法手段竊取試題和答案,已涉嫌違法犯罪。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透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考試作弊破壞人才選拔制度,破壞公平競爭,敗壞社會風氣,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為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試題、答案等行為,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保研(推免)政策大變化」
部份輔導機構人員、自媒體透過網絡平台編造、散布所謂「近日全國召開大會,釋出保研(推免)新政,大幅增加名額,大一大二均可提前保研」
等資訊,為不實訊息。
已處置的涉研考違法有害資訊。圖片來源教育部官網
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鄭重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編造、散布網絡謠言須承擔法律責任。有關機構企業要認真履行資訊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加強內容稽核和網絡謠言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清理有關販賣所謂「試題答案」、組織考試作弊、招生詐騙等各類涉考違法有害資訊,勿將社交資訊平台變成滋生違法犯罪的溫床,共同維護研究生招生考試秩序,營造清朗網絡環境。
同時,提醒廣大考生擦亮眼睛,從教育部門和招生單位的官方渠道獲取研究生考試招生權威資訊,切勿心存僥幸、投機取巧,切勿輕信「免考入學」「內部指標」等不實資訊,勿入「助考」騙局,以免上當受騙。如發現涉考涉招違法違規行為,可向考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舉報並提供有效線索。如遇詐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國青年報綜合自中國青年報客戶端(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楊潔)、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