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是新生兒的重要法律憑證,出具必須嚴格遵循相關規定,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
▲把親子鑒定作為開具出生醫學證明的前提條件正體現了醫院的嚴謹。圖/IC photo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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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誌華
近日,廣東一女子在家中生產一名女嬰,家屬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遇到難題,醫院方表示,按照規定,需要出具親子鑒定報告,醫院才能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此事件在網絡上引發熱議,一度沖上熱搜第一。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12月18日親子鑒定結果出來後,12月20日,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順利給該嬰兒出具了出生醫學證明。
嬰兒的父親張先生向記者介紹, 「我急著給女兒上戶口,辦醫保,但沒有出生醫學證明這些都辦不了。」張先生說,不給女兒辦醫保,又擔心孩子生病了,家裏沒錢治療,萬般無奈,他才想方設法籌集了3000元給女兒做了親子鑒定,結果毫無懸念,「我們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有網友認為,這項規定有添亂之嫌,醫院這樣做似乎在故意刁難,不僅讓嬰兒父母多次跑腿,也增加了他們的經濟負擔。
其實,此事中把親子鑒定作為開具出生醫學證明的前提條件正體現了醫院的嚴謹,既能防止涉嬰違法事件的發生,也能更好保護母嬰權益,確保出生醫學證明的嚴肅性和準確性。
此次,嬰兒父母「由於疏忽,未能及時入院待產」有一定特殊性。但針對在家產子的這類規定,其實隱藏著對孕產婦和新生兒的關心與呵護。
近年來,全國孕產婦住院分娩率持續穩定在99%以上,這是中國婦幼健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體現,但中國仍然有個別地方存在讓產婦在家生產的傳統風俗,這容易導致新生兒破傷風,甚至引發其他不必要的健康風險。因此,讓在家產子者,在得到出生醫學證明方面經歷更嚴格的稽核,也是在鼓勵更多人去醫院分娩,減少生育風險。
更要看到,沒有醫務人員在場的在家分娩,除了醫療風險巨大,法律風險更不容忽視。嬰兒出生缺乏「見證人」,生育過程就存在作假的可能,「代孕」甚至販嬰等涉嬰違法行為就有了操作空間。出生醫學證明是新生兒的重要法律憑證,出具必須嚴格遵循相關規定,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提高民眾辦證的便捷性不能以增加涉嬰犯罪案件為代價。
其實,方便民眾辦事與維護母嬰健康、防範涉嬰案件等並非不可兼顧。比如目前中國不少地方的醫保部門推出了「出生即參保」政策,即嬰兒只要一出生,則不必等家屬為其辦理醫保手續均視為已自動參保,出生後產生的醫療費用均可以享受參保報銷福利。
這項惠民政策應該覆蓋在醫院外出生的嬰兒,不必等家屬拿到出生醫學證明再去辦理參保。即使將來發現問題,再追加醫保福利並給予相應懲戒也不遲。
但在相關政策尚未完善之時,醫院按規定辦事無可厚非,不應該被苛責,這也是在提高民眾辦事便利度和降低風險之間,在現有條件下取的最優解。
撰稿 / 羅誌華(醫生)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