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鄰居的一個大爺。好賭,好抽煙,抽人,特別喜歡家暴,開心了女兒,兒子一巴掌一巴掌的打,不開心了,綁在柱子上打。老婆過來勸連老婆也一起打。
菜做鹹了,反手一巴掌。心情好就罵幾句。
晚上還要給他打洗腳水,燙了不行,涼了不行。
平時也沒正事,就是仗著他家以前是個小財主。花著祖上留下的積蓄。
大概我9歲的時候,他一個兒子,一個女兒也都17.18了。他嚷嚷著要把女兒賣給人家做媳婦。鄰居都不敢勸。 女兒想趁著夜裏偷偷跑出去外地打工。她媽媽偷偷給她塞了300塊錢,告訴她別回來,有多遠走多遠。還沒出院門,就被這個老大爺發現了。
拽著女兒頭發回屋裏,把她綁在柱子上打的遍體鱗傷。告訴她下次再跑就打死她。
沒過兩天,老頭傍晚喝多了,說要出去溜達溜達,走路跌跌撞撞,過路口的時候,也不知道哪裏出來一輛小貨車。把他給撞飛了,當場死了。
後來商量賠償金的時候,老太太說,你看著給,別太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