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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人後怎麽處理最理智 既能救助傷者又不會被訛?

2022-01-19財經

不請自來答一波(個人首答,有點小激動!)首先先講題目中的處理方式,是完全合法的,法律沒有規定司機撞了人就要送傷者去醫院、要墊付醫藥費、要伺候傷者,只要你及時報警,及時報保險,按交警和保險公司的流程處理好相關手續,不露面一點問題都沒有。當然,確實也有點不近人情,特別是在司機全責或主責的情況下,司機這樣處理容易刺激傷者及其家屬的情緒,激化矛盾。從我個人的經歷來看,如果能過了自己心裏這一關的話,不露面的方式是更好的。你想盡人情,墊錢、看護、探望,事情一點都不少,非常費時間和精力,而且家屬不一定領你的情,其實並不討好。你不盡人情,不露面,只在交警和保險要求的時候露個面簽個字,更省時省力。

可惜,顯然題主你和我一樣,是一個有良知有素養的司機,都被自己的良心坑慘了,凈折騰自己。那要如何在處理好交通事故的同時,又保護自己的合理合法權益呢?個人總結三個字,主動權。在處理事故、和對方交涉的時候,自己要把握主動權,自己主動去分析雙方的責任和利益得失,對與自己利益相關的事情,提前去和對方、保險、交警溝通,才能避免風險。

首先,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分析事故當中雙方的責任並采取措施。會被訛往往是因為不清楚自己應該擔什麽樣的責任,被人一唬就信了。註意不要被對方的情緒和話語牽著走,關註對方的情緒,如果對方激動了,把他穩下來,盡量讓他跟你一樣冷靜地談。人沒受傷,遞根煙遞瓶水什麽的都可以,淡定地談。如果人受傷了,先表個負責任的態度,該叫車叫車,主動關心一下對方。如果你是主責或全責,問題又不大的情況下,叫上保險公司,按自己的經濟能力給對方合理的賠償,當場私了,不必報交警。如果雙方談不攏,就叫交警,等交警裁定,自己不要私下答應對方開出的任何條件,不要犟也不要虛,心平氣和地回復對方,咱們等交警來定,定好了該擔的責我會擔。保護好自己的底線,可以不讓自己陷於被動。談判得當的話,你可以掌握主動。但是如果你有嚴重的違法,比如酒駕,那……好好地跟對方談價錢吧,能少出一點是一點,不然扣你駕照再拘留你15天,那真的不好受……

第二,弄清楚關於費用的事。作為司機,在有保險的保障下,其實完全不用慌,因為按責任劃分該你出的錢,都由你的保險公司出,你甚至可以不用墊錢,呃前提是你保險的賠款夠賠。一般第三者買個50萬、100萬的,那一般事故真不虛,傷者的醫藥費、財產損失、護理費、誤工費等等都賠。這時候保險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那些按責任劃分不該你出的錢,你被迫出了,利用保險公司「代位追償」的義務,你也可以透過保險公司把錢拿回來。

這裏說說保險公司墊錢的事。一般事故發生後,修車的錢保險公司可以直賠給車行,不用車主付錢。當然保險公司只會承擔車主應承擔的部份。關於醫藥費,保險公司可以先無條件的墊付一萬元醫藥費,這一萬元是其實是交強險裏頭的賠款。在報了保險後,司機可以主動跟保險公司提這一萬元的事,讓保險公司早點落實這條款。後續隨著交警明確雙方的責任,保險公司會進一步明確自己一方該承擔多少醫藥費。當司機和傷者雙方都墊不了的時候,一起向保險公司提,三方在一起簽個協定,保險公司就可以按醫院預估的醫藥費來墊付費用。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只會賠司機該承擔的金額,剩下的就傷者自己想辦法了。如果總的賠償款比醫藥費多的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先墊全部藥費,到時候在總的賠償款裏扣除傷者該承擔的醫藥費就好了。

讓保險公司墊醫藥費的方法看似美好,但最致命的問題是到位不及時,涉及到其內部的流程。常常是傷者要動手術了,錢還沒到位。有的醫院錢到位了還不夠,還要有匯款的回執單,但保險公司出回執單可能會比匯款還慢,所以還是得司機和傷者出錢,還是離不開司機和傷者一方的溝通。從我個人的經歷總結,要讓保險公司墊付醫藥費的話,這事要盡早提,最好在交警認定事故責任之後就去提,爭取傷者手術之前錢就能到位。 這時候保險公司就是一個工具,用好它能省很多麻煩,司機要主動亮出來,主動去用,讓傷者一方配合你,這樣才能掌握事情處理的節奏,自己也不會陷於被動。

保險公司除了能幫你墊錢,還能幫你追償。當對方不願意承擔他的責任的時候,就可以借保險公司的力了。像我個人的事故,撞了三輪,雙方同責,對方要承擔我的修車費,但又沒有車險,並且傷者還在醫院躺著,顯然是不可能出錢的。我只能自己去車行把她應付的修車費交了才能把車拿回來。但這筆錢我透過讓保險公司代位追償,填寫了申請資料,一周內就把錢拿回來了。代位追償是保險公司的一項義務,不收任何費用,當然這對他們來說也有一些利處,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了解一下。

第三,弄清楚事故處理的流程是怎麽樣的,我覺得主要影響的是車的問題。一般在有交警介入的事故中,輕微事故當場判定出結果,交警不扣車,雙方開車走人。這是最好的結果,基本不影響雙方用車。重大一點的或情況比較復雜的事故,交警扣車,現場開單給雙方,讓雙方在指定的時間到交警大隊處理,這個就麻煩一點。等雙方到交警大隊,定好責任,雙方無意見並決定不再追訴,可以走「簡易處理常式」,當時就開事故認定書和放行條。那結果一出,車主就可以憑放行條到停車場上拿回自己的車。如果爭執不下,那就走正常程式,交警走完采證、分析等整個流程,再出結果,這樣基本要一個月。如果車撞得嚴重,再在停車場放一個月再處理,傷上加傷,那就很難受了,這是最差的結果。現在基本上都是走簡易程式處理的,交警也省事。在保險公司的BUFF加持下,一般咱們也就不用犟了,按交警的結果處理就好了,咱們趕緊把車拿回來,該修的修,然後正常工作生活。在車子的這一個問題上,雙方利益都是一樣的,早點拿回車更好,遇到頭腦犯混的人,用這一點可以讓他冷靜下來,同意交警的意見。

第四,撞傷了人,正視自己的責任,該擔多少擔多少。從法理上來說,你該承擔的責任,說白了就是你該承擔的費用,只要在保額範圍內,都由保險公司負責。你自己不需要出一分錢。換句話說,對方讓你出錢,你可以推到保險公司身上去。賠款賠什麽專案,國家是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具體每一項賠多少,政府和保險公司有相關標準,不是對方張口就來的數碼。拿準了這一點,咱們就不怕被訛。撞傷了人,可以墊錢,可以探望,按自己的能力來,但保留好票據,保護好自己。見到傷者家屬,保持冷靜,不管誰對誰錯先道道歉,畢竟不是什麽好事。這時候去爭論誰對誰錯沒什麽意義,反正最後都是交警說了算。可以向家屬講講事情的經過,講講自己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再講自己的態度,先把人的事處理好,同時不回避任何問題,同時可以說自己有第三者保險(前提是你有買),傷者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財產損失、營養費殊麽的都有得賠。醫藥費保險公司也可以墊,可以一起想辦法。基本上這麽一套下來,有點素養的人也不會鬧了。如果這樣還鬧,那還是匿了吧,不要跟他們接觸了,一切透過保險公司來處理。

關於傷者的問題是比較麻煩的,因為涉及到錢的問題。保險公司一般要等到傷者出院後根據費用清單和發票來報銷費用,在這之前大部份的費用都要司機或傷者一方出。這裏就是考驗司機做人處事的能力了,特別是在司機的經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前期如果處理得好,能夠贏得對方的信任,這時再讓保險公司來幫你們分擔壓力,你完全可以從容地全身而退。處理好費用的事之後,論法理,論人清,也做得夠了,這時候就不用再去過多理會了,按自己正常的節奏生活工作就好。過於熱情的話,對方不一定領情,說不定還會找你再談談加賠償款的事,沒完沒了。

總的來說吧,不小心撞了人,不用慌,做好幾個點,可以少很多事情。一是體現你的態度和擔當,主動采取措施,贏得對方的信任;二是用好保險,提前安排好費用,轉移壓力和風險;最重要的是守住底線,按交警的認定結果來承擔責任,懂得拒絕,不然沒完沒了。對了,在處理事情的時候,記得錄音。以上,希望可以給題主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