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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兩家銀行合計被罰近900萬

2022-01-19財經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多地分行釋出了最新的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其中因多項違規問題,工商銀行被人行鄭州中心支行處罰449.2萬元,中信銀行被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罰款442萬元。

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

根據處罰公示資訊,工商銀行具體違法行為類別為:

1、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2、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辨識義務;

3、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

4、違反國庫科目設定和使用規定;

5、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6、違反個人金融資訊保護規定;

7、違反金融行銷宣傳管理規定;

8、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內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規定。

行政處罰內容: 警告,並處罰款449.2萬元。

王明恩(時任工商銀 行河南省分行內控合 規部副總經理)、曾維峰(時任工商銀 行河南省分行個人金 融業務部副總經理)、黨偉(時任工商銀行 河南省分行結算與現 金管理部副總經理);對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辨識義務負有責任。分別被罰罰款 1.2 萬元、3.4 萬元和2.8 萬元。

中信銀行南昌分行

根據處罰公示資訊,中信銀行具體違法行為類別為:

1、漏報投訴數據;

2、提供虛假的金融統計數據;

3、未按規定向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4、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辨識義務;

5、發現假幣未收繳;

6、未按規定收繳假幣;

7、現金從業人員不具備反假專業能力;

8、違反信用資訊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行政處罰內容: 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442萬元。

彭凱(時任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長)、徐偉韜(時任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郭永清(時任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和余巍(時任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同業部總經理),對中信銀行南昌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辨識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3.5萬元、3.5萬元、3.5萬元和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