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18日電 據深交所網站18日訊息,深交所向格力電器監事段秀峰發出監管函。
截圖來源:深交所網站
監管函指出,段秀峰作為珠海格力電器監事,於2021年12月27日透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票合計14917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025%,涉及金額為545.68萬元。段秀峰未在減持前十五個交易日預披露減持計劃。
監管函稱,段秀峰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3.1.8條,【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1.2條、第3.8.1條以及【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深交所希望其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監事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二級市場方面,格力電器18日收漲1.71%,報每股39.21元,現總市值2319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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