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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牛「商標戰」的下半場

2024-08-10財經

本報記者 孫吉正 北京報道

近日,紅牛商標訴訟案再起波瀾。7月30日,華彬集團旗下的中國紅牛釋出聲明稱,泰國天絲以侵害商標權為由發起對中國紅牛產業鏈合作夥伴長沙市華廈糖酒有限公司的訴訟。在審理中,長沙中院明確認定了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對紅牛商標權屬相關再審案中的核心觀點「50年獨占使用權」。

對於中國紅牛的聲明,泰國天絲釋出聲明稱,「該判決存在對最高法生效裁定認定事實描述進行誤導性加工篡改、選擇性忽視我方證據等嚴重違法情形,天絲集團將形成書面報告於近日依法向有關部門送出」,並再次強調不承認所謂的「50年協定」。

對此,中國紅牛再次反擊,強調了「50年協定」的合法性,並首次向公眾闡述中國紅牛原CEO王睿與泰國天絲之間的關系。

中國紅牛方面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目前對於「50年協定」的訴訟案件,二審審理已經在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前海法院」)審理。未來將依法向泰國天絲違法合約發起維權訴訟,但泰國天絲方面始終不承認「50年協定」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50年協定」的前後

按照泰國天絲方面的說法,泰國天絲對華彬集團的商標授權僅為50年,在2016年合約到期之後,華彬集團應停止在華地區的紅牛經營和生產活動。目前中國公牛的所有經營和生產行為已經涉嫌侵權,多年來泰國天絲方面一直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但華彬集團方面堅持,早在1995年,泰國天絲創始人許書標與華彬集團創始人嚴彬簽有「50年協定」,按照協定雙方的商標授權截止日期為2045年。因此,雙方各執一詞,展開了自2016年以來的訴訟拉鋸。

2019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提起的一件商標侵權訴訟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包括要求泰國天絲支付37.53億元的索賠,享有紅牛系列商標的所有權。最高法的裁決認定紅標商標的所有權依然屬於泰國天絲。同時,中國紅牛提供的「50年協定」為影印件,因此最高法並未采納。

由於中國紅牛的上訴被駁回,使得在法律層面認定了紅牛屬於泰國天絲成為無爭議的事實。泰國天絲開始加緊要求華彬集團停止一切有關紅牛的經營活動。同時,泰國天絲對中國紅牛的經銷商、供應商等合作活動開始全方位的訴訟。

2019年,泰國天絲起訴中國紅牛生產商及銷售商的一起訴訟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該法律文書顯示,紅牛商標權屬之爭至今尚無定論,待裁判生效更需時日。本案商標侵權之訴又與商標權屬、特許使用期限、合資企業股權結構及經營期限等問題互為關聯、相互牽制,難以單獨先行做出裁判。因此,為避免多起訴訟相互拖延,節省訴訟資源,縮短訴訟周期,在對天絲公司訴權不構成實質性影響和損害的前提下,駁回泰國天絲的起訴。

據了解,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泰國天絲的依據是紅牛商標系列案件沒有最終裁定,因此不支持泰國天絲的多次上訴要求。

但此次,長沙中院駁回泰國天絲上訴的原因是,長沙中院認定「50年協定」的合法性。其前後的直接原因是中國紅牛在2022年重新送出了「50年協定」原件,因此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此之前的相關訴訟中,中國紅牛方稍顯被動。2022年,泰國天絲方面稱,吉林高院就泰國天絲針對中國紅牛旗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三家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中國紅牛方面告訴記者,在2022年之前,由於「50年協定」原件的缺失,法院方面始終采納該協定作為證據,因此在之前的訴訟中,中國紅牛始終較為被動。對於「50年協定」原件為何遲遲沒有送出法院,中國紅牛方面表示,由於該協定年代較遠,在雙方爆發矛盾之時,「50年協定」原件始終沒有找到,在2022年才找到了該份檔。

早在2019年,記者曾從相關人士處獲得了1995年簽訂的「50年協定」的影印檔。檔指出,泰國天絲方面的許書標及簽訂各方承認中泰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嚴彬方)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協定書約定「本協定有效期50年,自簽字之日起」。但彼時,中國紅牛方面並未對此檔的真偽予以確認。

值得註意的是,泰國天絲方面並不承認「50年協定」的真實性。由於簽字人許書標早在2012年過世,其繼任者始終不承認該份協定。

根據目前雙方以及訴訟的結果和證據來看,包括最高法、長沙中院、深圳前海法院在中國紅牛提供「50年協定」原件之後,已經承認該份協定的真實性,中國紅牛在華的經營、生產符合協定內容;根據最高法判決結果,紅牛的商標歸屬於泰國天絲。但根據「50年協定」內容,只有中國紅牛方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泰國天絲方面在沒有中國紅牛書面同意和特許之前,均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和承包給其他公司生產和銷售紅牛飲料和產品。

對於「50年協定」的內容,中國紅牛方面回應記者表示,「50年協定」不是最高法商標權屬和長沙侵權案的裁判範圍,不能超範圍裁決,只能說對其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定。雙方關於「50年協定」糾紛的二審審理已經在深圳前海法院審理。記者聯系了泰國天絲方面,其代理公司並未對此做出回應。

人事關系浮出水面

在中國紅牛8月1日的公告中,首次向外界公示了關於現任泰國天絲在華業務代理人、原中國紅牛CEO王睿與此次糾紛的關系。

中國紅牛指出,王睿與泰國天絲內外勾聯,另行註冊新公司,欲替代中國紅牛。泰國天絲先是以斷供香精香料、停止使用商標等相威脅,惡意劫取、搶奪合資公司資產和市場份額,透過要挾及假意磋商得到一定「戰果」後,便開始以司法訴訟、行為保全為工具,輔之以輿論誇大宣傳、恐嚇及其他不可告人的手段,企圖對中國紅牛、委托加工商、供應商、銷售商進行「圍剿」,以達到「摘桃子」戰略目的。

泰國天絲方面對於中斷合作的原因,曾指控「嚴彬從未給其分紅」。值得註意的是,雙方關系的惡化有著多方面的原因。「泰國天絲的許書標和嚴彬確實是公開的密友,但許書標的繼任者與嚴彬則更多地是合作關系,從公司合作來看,中國市場遠大於東南亞市場,因此必然得到了許家的重視,另外,在許書標過世後,嚴彬與許家的關系急劇惡化,使得雙方的矛盾急劇加深。」上海博蓋咨詢創始合夥人高劍鋒說。

記者註意到,上述中國紅牛方面提到的「新公司」為深圳普盛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其成立於2019年2月,目前,泰國天絲在華業務正是由王睿和王東輝所帶領的團隊經營。根據公開資料,王睿和王東輝都曾任職於華彬集團,王睿曾擔任中國紅牛的總經理,王東輝為其副手。2014年,在華彬任職10余年的王睿離職,隨後王東輝也離開了華彬集團。對於王睿的離去各方說法不同,有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王睿因與嚴彬發生了隔閡而離職。

有紅牛經銷商告訴記者,在王睿建立泰國天絲紅牛的銷售網絡之時,從中國紅牛方面拉走了部份經銷商和銷售人員。並一直在各個平台強調,泰國天絲的紅牛才是正版且合法的紅牛產品,華彬集團的中國紅牛產品屬於侵權行為,被取締是時間問題。

根據裁判文書網,中國紅牛曾起訴過原銷售人員以及經銷商,起訴原因則是被告方在各個平台釋出中國紅牛的產品已經在各個渠道下架。

記者了解到,從王睿成為泰國天絲在華業務代理人之後,曾對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國紅牛的合作夥伴發起過訴訟,很多合作夥伴因不想卷入其中糾紛而下架了中國紅牛。

「泰國天絲方面的意圖就是想完全破壞掉中國紅牛的經銷商體系,使得華彬集團被迫放棄中國紅牛,再用自己的產品取代中國紅牛的市場。」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告訴記者,因此,我們看到,泰國天絲方面不僅將長江以北的市場經銷和生產交於養元飲品經營,還默許奧地利紅牛進入中國市場,其目的就是想讓華彬集團知難而退。

「目前來看,華彬集團和泰國天絲都處於非常尷尬的階段,華彬集團的中國紅牛雖然有著最好的消費者基礎,但是鑒於目前的形勢,沒有辦法專註做好紅牛產品的開發。而泰國天絲在與王睿聯手後,並沒有像預期那樣撬動華彬集團的市場,截至目前,雙方的鬥法沒有絕對的贏家。」高劍鋒說。

「我認為,華彬集團和泰國天絲的矛盾主要是雙方高層的個人恩怨,從經營層面出發,雙方並沒有無法調和的矛盾。」朱丹蓬認為,想要最終解決多年來紅牛商標的拉扯,需要一家雙方均能接受的巨型公司進行調解,平衡各方的利益,如果單單從法律層面,在短時間內很難達成一個穩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