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自由的話題很熱,很多人都提財富自由話題,但千差萬別,如果要給財富自由界定一個數值,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如果要給出一個範圍不如參考概念,我個人認為的財富自由概念如下:
財富自由的基本門檻=基本資產可以實作無風險收入(被動收入基本上就是指不需要任何努力就可以獲得的收入,比如利息)-被動支出(必須支出的專案,包括應對意外風險的支出)不出現負值時,你所擁有的資產總額。
財富自由中高階是沒有上限的,每個人對被動支出的需求都不同,有的人覺得有一套大平層就夠了,但有的人則認為必須是一線城市數套優質的資產,也有的人認為基本支出包括了一年換一輛豪車,那麽彼時要麽實作被動收入增加的資產一定要相應增加。也就出現了胡潤公布的不同城市的財富自由門檻和中高階概念,和胡潤榜所提出的概念不同,我認為主動收入不應該作為考量標準,誰實作財富自由不是為了想不工作就不工作呢?!
綜上所述,財富自由是相對的概念,被動收入和被動支出並不是一個恒定的數值,會隨著人的欲望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