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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

2024-06-28財經

中新經緯6月27日電 據微訊號「中國人民銀行」訊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黨支部發表題為【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 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文章提到,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實作監管全覆蓋,構築金融安全網「第一道防線」。

文章稱,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宏觀層面把握好經濟增長、經濟結構調整、金融風險防範三者之間的合理平衡,在風險處置工作中把握好權和責、快和穩、防和滅的關系,有力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一是健全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處置機制。 落實金融領域風險處置責任,平穩有序推動重點領域金融風險處置。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著力構建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強化市場紀律,切實防範道德風險。發揮好存款保險專業化金融風險處置職能,以及各行業保障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作用,充實金融風險處置資源。持續強化金融穩定的法治保障,全力配合推動相關法律法規早日出台。

二是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加強監管協同,形成監管合力。 堅持結果導向,促進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 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實作監管全覆蓋,構築金融安全網「第一道防線」。 認真貫徹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堅持嚴字當頭,對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嚴格監督問責。有效配合各方齊抓共管,探索建立監管有效性評估、評價體系,形成強監管、防風險的銅墻鐵壁。

三是持續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控體系。 加強從宏觀視角對金融穩定總體形勢的分析。持續完善對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風險的辨識預警體系。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設定清晰的整改期限及具體整改要求,推動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予以明確。提高緊急狀態下風險研判的準確性,精準采取應對措施。認定為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按照「措施要及時,力度要夠大」的要求,有效化解處置,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