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親沒有讓直行就是主責,哪怕對方開100碼,只要對方直行,你不讓你就是主責甚至是全責。公路設計是40km/h,只是設計時速。超速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要扯其他沒用的。三輪電動車是國家禁止上路的(一般是鄉鎮公路及以上,村裏道路可以上路),最高時速超過電動車標準就是按機動車規則判罰了,很明顯是無證駕駛!不按交通規則行駛是主要原因,違法(違章)是另外處理。如果並在一起也是次責!還有一種案例就是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己方車輛前進方向右側有車輛往己方車輛前進方向左側行駛,你要避讓,如果是左側車輛往右行駛他要避讓,這就是讓右原則!為什麽有讓右原則,是考慮到一旦沒有實行讓右原則產生交通事故時撞擊的是副駕而不是主駕。主駕絕對有人,但副駕不一定,所以車輛最安全的位置是主駕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