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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一句吐槽,市场局要罚两万?!|我苏特稿

2024-07-27女人

我苏特稿 记者/张清 编辑/高若婷

无锡宜兴的钱先生是当地一家眼镜店的员工。今年4月,有客户拿着宜兴眼科医院的处方单来配眼镜。钱先生认为眼科医院的处方不合理,于是就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吐槽。没想到,这一举动被宜兴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涉嫌商业诋毁,要处罚两万元。钱先生闹不明白,正常的质疑、批评怎么就违了法?

钱先生在宜兴一家眼镜店当验光师。今年4月,有家长带着孩子、拿着宜兴眼科医院的验光处方单来配眼镜。

这份开具于2022年8月的验光单显示,孩子当时的度数是近视425度、散光650度,联合光度达到1075度。考虑到时隔一年多,钱先生就为孩子重新验了光。检查之后,钱先生发现孩子的散光度数已经上升了700多度。

钱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宜兴眼科医院的验光单上,建议孩子配多点离焦镜片。「多点离焦镜片一般要求联合光度不超过1000度,散光不超过400度。」钱先生认为,这名孩子根本不适合配多点离焦镜片,宜兴眼科医院的处方建议不合理,便没有给这名孩子配多点离焦镜片。

事后,钱先生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吐槽,配上了宜兴眼科医院的处方单,质疑医院在小孩近视加重的情况下"还让人家配防控的多点离焦?",并且质疑"475度近视650度散光,哪个公司有这个多点离焦?"在这条朋友圈里,钱先生还骂了一句脏话。

钱先生万万没想到,今年6月,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找上门来,称他的行为涉嫌"商业诋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按照法条,商业诋毁的罚款起点是10万元。执法人员告诉钱先生,只要他向眼科医院道歉,取得对方谅解,可以减轻处罚。

钱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执法人员表示,如果不接受,「就按正常途径走,还是处罚十万元以上」。

钱先生表示自己的质疑合理有据,拒绝道歉。6月24日,市场监管局向钱先生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书】中称,宜兴眼科医院提供了江苏点进光学眼镜公司和广州阿波罗光学镜片公司的回函,两份回函称可以生产散光650度的多点离焦镜片。市场监管局据此认定,钱先生发布的朋友圈内容不实,涉嫌构成商业诋毁。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钱先生拒绝道歉,【告知书】却仍然打算减轻处罚,仅仅"拟作罚款2万元"。

对于市场监管局的【告知书】,钱先生哭笑不得。他告诉记者,自己只是表示散光超过400度的孩子不应当配多点离焦镜片,质疑宜兴眼科医院的处方建议不合理,而非质疑厂家的生产技术。

为此,记者查询了浙江省中医院、南京医科大学二附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公立医院的微信公众号,他们均在科普文章中明确,多点离焦镜片的适用人群"近视联合光度不超过1000度、散光度数不超过400度"。

7月17日,记者又联系了江苏点进光学眼镜公司和广州阿波罗光学镜片公司,咨询近视散光650度的孩子是否合适配多点离焦镜片。

广州阿波罗光学镜片公司工作人员表示,650度散光的镜片做不了,「我们这边离焦镜片的散光只到400度」。江苏点进光学眼镜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的离焦镜片「只能做到400度散光」。

钱先生表示,自己发朋友圈属于正常行使批评权,他可以为局部措辞不当道歉,但市场监管局不应当动用公权力干预。

「当然,我的措辞不当,侵犯了医院的名誉权,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市场局作为职能部门不应该干预。」钱先生说。

7月17日下午,记者到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下发的仅仅是告知书,还没有做出最终处罚,钱先生可以申辩。对于钱先生的质疑,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以案件正在调查为由,拒绝回应。

今日锐评:批评要有边界 公权力也要有边界

任何人都有批评、质疑的权利。当然,这一权利是有法律边界的。简而言之,即不能采用诽谤、侮辱、不符合事实的方式去批评、质疑他人。显而易见,钱先生在朋友圈里骂了脏话,属实不应该,这就超出了批评的合理边界。但同样,公权力更要有边界。钱先生的朋友圈吐槽是否失实?是否已经达到了行政处罚的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慎之又慎。对于完全可以交由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的纠纷,公权力不应当轻易下场,更不能拉偏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指出,行政处罚要避免"小错重罚"。宜兴市市场监管局认为钱先生的朋友圈涉嫌"商业诋毁",这一结论是否符合公众认知?能否经得起质疑?从记者的调查来看,似乎还有争论空间。当然,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仅仅是下发了告知书,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并表示要保障当事人申辩的权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审慎的态度。对此,我们也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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