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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社会矛盾,无疑是激化矛盾

2024-12-13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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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社会矛盾,无疑是激化矛盾

当维稳的重担压向公安:一场关于权力边界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思考

「警察同志,我邻居家的狗老是在晚上叫,吵得我睡不着觉,你们快去管管!」

「我老公最近沉迷游戏,都不给我生活费了,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教育教育!」

……

诸如此类的「报警」电话,在基层派出所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些看似荒诞的诉求,却折射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实:公安机关,这个被赋予维护社会治安重任的部门,正越来越多地被卷入各种社会矛盾的漩涡中心。

正如原文所指出的那样,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习惯于将公安机关视为解决一切矛盾的「万能钥匙」。无论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还是劳资争议、医患冲突,只要一出现问题,就立刻想到要请公安机关出面「摆平」。这种「遇事找警察」的思维模式,看似是寻求帮助,实则是将公安机关推向了风口浪尖,也让「维稳」二字,背负了越来越沉重的负担。

一、公安机关被「万能化」:维稳困局背后的深层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将公安机关「万能化」的现象?我认为,这背后至少隐藏着以下几层深层次的原因:

**社会治理体系尚未完善,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不足,导致大量社会矛盾无法在萌芽状态得到有效化解,最终只能上升到需要公安机关介入的程度。

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报警求助1.4亿起,其中涉及矛盾纠纷的警情占比高达70%以上。数据来源:公安部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工作情况

这组数据触目惊心,也揭示出一个残酷的现实:大量的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和化解,最终都汇聚到了公安机关这里。

**法治意识淡薄,部分群众缺乏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一些群众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寄希望于公安机关的「强制力」,甚至试图利用「报警」来给对方施加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

例如,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医闹」事件,一些患者家属在医疗纠纷中,不是选择通过医疗鉴定、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是采取围堵医院、殴打医护人员等极端方式,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公安机关自身定位也需要进一步厘清。**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正是因为这种「万能」的角色定位,使得公安机关在面对一些本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时,往往难以置身事外,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二、当维稳的板子打向群众:权力边界模糊带来的危险

将公安机关视为解决一切矛盾的「万能钥匙」,看似是「方便」了政府和群众,实则是饮鸩止渴,其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

**模糊了权力边界,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和滥用现象。**当公安机关的权力过度扩张,介入到原本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领域时,就容易为权力寻租和滥用提供空间,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不惜动用公安机关的力量,对正常的信访、维权行为进行打压,甚至出现「截访」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激化社会矛盾,损害政府公信力。**当群众的合理诉求无法得到正常渠道的解决,反而遭到公安机关的「压制」时,就会加深他们对政府的不信任感,甚至引发更激烈的社会矛盾。

2009年发生的「瓮安事件」,就是一起因为政府处理群众诉求不当,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典型案例。

**分散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影响其主责主业的履行。**将大量警力投入到处理各类社会矛盾中,必然会挤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资源,影响其主责主业的履行,最终损害的是全体公民的利益。

三、跳出「维稳」的怪圈: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如何才能跳出「维稳」的怪圈,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模式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政府要从「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将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下放到基层,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例如,可以借鉴国外社区警务的经验,将警力下沉到社区,让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权。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要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例如,可以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明确公安机关职责定位,使其回归主责主业。**要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定位,使其集中精力履行好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的职责,避免其被过度卷入各类社会矛盾中。

例如,可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警务机制,明确不同类型警情的处置流程和标准,避免公安机关在处理社会矛盾时出现「选择性执法」的现象。

维稳,从来都不应该是公安一家的事,更不应该是以牺牲公民权利为代价的「维稳」。只有构建起政府、社会、公民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让「维稳」不再成为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