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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律师爆郑文灿「最惨下场」,桃园人气炸:活该,为什么要贪污

2024-07-09社会

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疑似在桃园市长任内「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中收贿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经侦讯后交保。桃园地检署不服以最速件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8日下午裁定撤销发回,今天(9日)上午将重开羁押庭。

对此,台湾律师陈君玮直言,「郑文灿凶多吉少,如果再开庭,被羁押几率恐怕不低!郑文灿疑似收了500万元,再退回500万元,法院认为郑文灿似乎良心发现,所以没必要羁押。」他表示,侦办「贪污罪」最难辩证的部分为是否对价,例如500万元与变更土地是否有对价,又或这笔500万可能源于部分的贿赂金,而这部分仍需检察官举证。

陈君玮指出,假设郑文灿收的500万元是贿款,在收钱当下就成立「贪污罪」了,就算一年后退钱,「贪污罪」还是成立。这部分会不会成为检察官抗告理由,需要留意。依据台湾检察机构的统计,律师陈君玮认为郑文灿最后被判的贪污定罪率很高。陈君玮直言,如果郑羁押成功,后续判决「有罪」几率接近100%。因为如果法官当下决定羁押,后来却判「无罪」,可能有个破口让被告提赔偿。

反之如果郑文灿没有被羁押,陈君玮认为,看起来未来「无罪」的几率稍微高一点。就算「有罪」,上诉还是有机会翻案。他还表示,假如郑文灿被判「有罪」,最轻的刑度就是7年。而7年以上的刑度往往刻意谈到10年、12年,甚至15年,属于「重罪」。

对于郑文灿涉贪一事,岛内节目「卢秀芳辣晚报」8日由「辫子妹」进行街访,许多桃园民众纷纷认为:「这我们前市长欸,就活该啊,为什么没事要去贪污?」「就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那就不要贪污就不会遇到鬼」「活该啊,自己要贪污,可以做人正直一点吗?」「满惊讶的,有贪污就承认就好」「满夸张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怎么七年后才调查这件事情?如果早就知道的话,为什么不当下就调查?」「我觉得蔡英文在帮郑文灿隐瞒这件事情,不然七年前就会被抓了」。

也有民众认为:「是不是有人特别去布局?因为满巧的,在生日那天把他带走」「某种程度上就是有点政治操作」「因为赖清德要树立个人清廉的样子,加上郑文灿是他未来的对手」「政治斗争蛮可怕的」。

(海峡导报记者 黄荣亮 俞舒林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