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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吃完路边捡来死狗全身出血,能否获得赔偿?

2024-08-22社会

2024年8月22日,据新闻报道, 在浙江嘉兴,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

王阿姨一家在当地过着平凡的生活。

然而,最近一个星期,王阿姨突然出现了一系列令人担忧的症状:皮下出现瘀斑、血尿,频繁的鼻血,甚至牙龈出血,这些症状几乎无法止住。

除此之外,王阿姨还伴有头痛、恶心、持续低热以及腰背疼痛等症状。

医生最初排除了血液系统疾病的可能性,并高度怀疑王阿姨可能中毒。

通过将她的血液和尿液样本送检,医生最终确诊她患上了溴敌隆中毒——这是一种抗凝血类杀鼠药中毒。

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解毒治疗后,王阿姨逐渐恢复了健康。

进一步调查发现,半个月前,王阿姨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已经死亡的土狗。

听信狗肉具有「滋补」功效的说法,她将这只狗带回了家中,并红烧食用。

医生推测,这只狗很可能因为误食了含有杀鼠药的食物而中毒身亡,王阿姨在食用狗肉后,间接摄入了杀鼠药,从而引发了上述严重的中毒症状。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所谓的滋补,差点丢了性命,真是让人无语!」

也有网友认为,食品安全意识这么薄弱,居然还敢吃不明来源的动物尸体,这种行为简直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那么,因食用不明来源的食物而导致中毒,受害者是否有权利向相关责任方寻求赔偿?

通常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中毒是由某一方的违法行为或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受害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责任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但在王阿姨的情况下,由于她自己选择了食用不明来源的食物,很难找到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除非能证明该地区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比如未能有效控制杀鼠药的使用和传播,从而导致动物误食中毒,否则王阿姨很难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不过,这也提醒我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谨慎选择食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