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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印发

2024-02-28社会

【来源:珠海市水务局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做好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水源突发事件,保证各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展开协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进一步保障澳门正常的生活、生产用水。2024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珠海市域范围内对澳门供水水源(从珠海原水取水直至珠澳行政区划边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即对澳原水保障部分。

二、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分级

在珠海市内由事故灾难导致的对澳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对澳门特别行政区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以及影响程度,本预案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红色预警(一级)、橙色预警(二级)、黄色预警(三级)和蓝色预警(四级)四个级别,并结合珠海市对澳供水现状,本次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如下(因澳方主动要求中断珠海对澳供水水源除外):

特别重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红色预警(一级),有下列情形为特别重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对澳供水管道全部无法供水。

重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橙色预警(二级),有下列情形且未达到特别重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标准的,为重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同时发生第一、二、三条对澳供水管道无法供水,且48h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较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黄色预警(三级),有下列情形且未达到重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标准的,为较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发生第四条对澳供水管道无法供水,且48h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一般对澳供水突发事件蓝色预警(四级),有下列情形且未达到较大对澳供水突发事件标准的,为一般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发生第一、二、三条对澳供水管道中,第三条对澳供水管道(管径DN1600)无法供水,且48h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三、预警信息发布及预警措施

对澳供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市对澳供水应急指挥部结合专家组及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并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相应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涉及水源水质的对澳供水突发事件,市生态环境局应在水源地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初步确定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和主要超标污染物,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三)调集应急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性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市对澳供水应急办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专项应急预案,迅速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各级部门加强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预警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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