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们可以谴责教育虐待动物的人,但是为此立法有失偏颇。法律怎么可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呢。西方国家以法代德,才会把法律写这么细。如果中国人用道德写法律,那么法律作为社会底线的要求就会拉高,人民就会把法律当成道德,就会有更多老赖叫嚣:我又不违法。依法治国是一方面,法律要帮助人民形成道德,而不是让他们养成钻空子的习惯。法律不是软件编程,再完美的软件,也有漏洞,更何况是法律。法律必然存在的漏洞使得法律只能指导人向善,而不是变成道德模子,像美国一样印出一堆喊不歧视但是真歧视的人。像美国一样只拉大旗,不做实事的欺骗政策。
对于虐待动物这种事情,堵不如疏,因为但凡喜欢虐待动物的人,他们必然有虐待人类的倾向。你连动物都不让他虐,是准备让他虐人吗?你可能觉得,他不虐不就好了。但是我要告诉你,虐待是嗜好,叫人不虐待,你可以理解成叫男的不好色,叫酒鬼不喝酒,叫烟鬼不抽烟。你自己参考一下美国的禁酒令,结果是什么?最关键的是,虐待动物不影响人类法益,所以对虐待动物立法,是浪费公共司法资源,弊大于利的事情。
洗衣机搅洗狗子,我看过不知道多少次了,狗子在里面玩的蛮开心的也不是没有,我小时候还自己钻进去洗衣机玩过,不要以为搅洗加了个搅就能弄死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