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态度很明确,支持打狗行动。只要是流浪狗,就要打。税收不能花在养狗上,但是可以花在打狗上。
第一,这是人权与狗权之争,毫无疑问,人权压倒一切。人与一切动物都是有区别的,人有智慧,有思维,有感情,有理性,有社会性,动物不可能全部拥有,人能在现在这个阶段成为自然界食物链的顶端,就是在长期的斗争中打败了其他能够威胁人类生命的生物,现在把狗看得比人重,不可接受。别说流浪狗,就是宠物狗,只要威胁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一只打一只,绝对没有例外,王思聪的狗哪怕平时出门坐商务舱坐专机,也不例外。此处以罗翔讲过的案例作为参考,遇到熊猫要杀你,你怎么办?不用犹豫,反杀熊猫,无罪,这是典型的紧急避险。刑法把人的生命健康权放在制高点去保护,任何动物哪怕是国宝,都不能侵犯人的生命健康,何况是狗,更何况是野狗。这是举重以明轻,通过对比,无需多言。
第二,打狗是阶段性活动,并非灭狗,把流浪狗控制在一定数量和密度范围内,有利于人和动物。有利于人就不用多说了,流浪狗少了,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就相对更安全。对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