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上升不到文明,本质还是私权衰减。
我个人是支持严打遛狗不栓绳的。
但本质上公众的不满意在于私权本来就没有多少阵地了,公权却更乐于简单粗暴靠挤压私权空间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个事情是没有头的,就像防控问题,老百姓是没有权利按下终止键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后退十年二十年并不是夸张的说法。
毕竟这个条例就算再合理,他的合法性从何而来?它甚至不是法律。
规定,条例,这些东西都不是法律,老百姓是没有义务去遵守的,什么事情都想管,结果拿出来的都是体制内的文件,你银行派出所有什么条例管老百姓毛事?
这种事情,小区里搞也就罢了,因为你确实是小区的业主,有服从业主委员会规定条例的义务,杭州政府你出条例只能管公务员,立个法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