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不是通报了嘛?
卫健委通报因助产士操作失误所致,目前已暂停该助产士执业。把责任都推在助产士身上,丝毫没提医院有什么责任、医院后续怎么改进,怎么安抚事件受害人。
并且这个事情中有一个非常迷惑的点:
陈女士去找院方要赔偿的时候,
妇产科主任说给3000补偿;还理直气壮地说:「生孩子还是自己生是不是,是自发性地生孩子是吧,不是医院要求你们生孩子是吧。」
这啥意思?
孕妇找医院生孩子,既要自己交生产费用,又要承担生孩子过程中医护人员操作出现失误?
如果后续出现,要怪就怪你来错医院了?
医疗事故虽说是属于偶发性的事件,但是发生事情后,是不是应该积极为病人解决出现的问题呢?
像这种出现问题不解决还摆烂的医院,
还是快点倒闭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