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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01-15新闻
原标题: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要深化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江西作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省份,在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
充分认识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法治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际斗争和博弈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有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客观需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它的基本要求是「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对外交流合作中贯彻落实上述基本要求,需要牢牢守住国家核心利益关、风险防范关、对外斗争关、全球治理关,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布局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党的文件形式明确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正是对党中央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积极响应,也是对党中央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深化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巩固传统商路,积极开拓新路,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反对单边主义、霸权主义、贸易壁垒的对外斗争中,我们需要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武器来占领法治制高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需要完善国内规则制度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在国际规则方面主动作为。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推动外商投资、出入境管理、移民管理等方面的涉外法治建设同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同时也要健全和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法律手段,通过夯实法治根基,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准确把握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
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我们应当从制度型开放、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涉外法治话语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入手,着力推动高质量涉外法治建设,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是相对于传统国际经贸规则下的商品与要素的流动型开放而言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需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寻找差距,学习先进。通过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角度、多渠道调查研究我省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差距,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贸易发达地区经验,更好实现规则公平、规制合理、管理规范、标准先进提供助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规则制度,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通过政府效能的提升和监管模式的改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通过打造规范透明的市场体系,构建竞争有序的高标准统一大市场;通过坚持多边主义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二是要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一方面,要用好国内规则,让外商能够安心深耕中国市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省级层面,我省应当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为契机,坚持「第一等」的标准,全面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在国家层面,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外商投资法、对外关系法、反外国制裁法等构成的涉外法律体系,拥有较强的整体性和较高的协同性,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我省应当在背靠国家涉外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国内规则,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要用好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安全和权益。国际贸易纠纷往往牵涉到许多环节,需要我们借助国际规则来应对。在加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我们应当积极引导和帮助外贸企业或自然人,既要让他们懂得遵守国际规则,也要让他们学会如何运用国际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各类市场主体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多。我省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既要帮助涉外市场主体了解和熟悉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提供涉外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也要构建多元化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同时,还要统筹协调各类涉外法律资源,提升省内涉外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商事调解的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为省内国际贸易与跨境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方面,我省应当充分发挥省内高校的人才培养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省内高校同实务部门或外贸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并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国际组织的合作。同时,高校还应当进一步优化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提升育人水平,为社会输送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人才。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积极选拔和支持省内法学专家、律师等赴境外交流学习,建立起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队伍。
四是要坚定法治自信,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域外国家和人民开始对「中国之治」及其背后的法治经验表现出浓厚兴趣。一方面,要以坚定的法治自信参与对外交流合作。坚定法治自信离不开理论创新。我们应当鼓励和支持省内专家学者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为建立起融通中外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智慧。同时,还要加强对世界各国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经验的学习借鉴,不断拓宽发展的视野,为推动高质量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助力。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中要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的法治思想。在对外交流合作中,我们应当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宣传,将中华法治文明的精髓要义传递至世界各国。积极向世界介绍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和主张,向世界更好展示法治中国形象,让国际社会更准确了解中国法治建设状况,促进法治文明交流互鉴。
(涂明辉、谢德城,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