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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阵地作用显初心 深化理论研究促成效——市委党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024-07-12新闻
编者按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始终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向前推进,为推动建设高水平一流党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校(院)立足职能定位,发挥理论阵地优势,组织教研人员围绕党内法规展开深入研究和理论阐释,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建设现代化强省会、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济南实践贡献智慧力量。现摘登部分理论研究成果,以飨读者,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修订的鲜明特点

□李 琳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鲜明特点,对于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呈现出五大特点。

政治要求更加鲜明

「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新时代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确立」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在实践行动中就体现为「两个维护」。「两个维护」的要求在2018年修订时就写进了【条例】,这次修订新的表述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团结、统一、稳定、繁荣的制胜机理,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条例】的修订释放出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治党思路更加清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这些新理念新要求必然要通过党内法规制度来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新的重要论述,必须逐步转化为纪律要求,补充到【条例】之中。【条例】在指导思想中增写了「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使治党思路更加清晰,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执行越严的强烈信号。

靶向施治更加明确

【条例】修订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非常鲜明的问题导向。针对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二是政治骗子依然有市场;三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四是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条例】修订对这些问题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作出新的规定。

经验总结更加全面

【条例】修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重要总结。2018年修订以来,我们管党治党又形成很多新经验、新认识,需要把这些在实践中充分验证的行之有效的新经验、新认识补充完善到【条例】之中。比如,【条例】的修订从头到尾都贯穿了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思想。再比如,「四种形态」的表述发生了变化。第一种形态原来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后来我们认识到约谈函询,一般是已经掌握了一些违纪线索,不能再作为第一种形态,所以修改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第四种形态以前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后来我们认识到严重违纪就不是涉嫌违法而是涉嫌犯罪了,所以修改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纪法贯通更加紧密

2015年修订原则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2018年修订时,强调纪法衔接,把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刑法衔接起来。这次修改特别强调纪法贯通,要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起来,强调执纪执法的贯通。一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第三十条补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一些问题,即使不构成犯罪,党内要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二是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二十八条新增条款,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三是推动党纪国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推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贯通的格局,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让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贾秀莲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员干部履职从政的「紧箍咒」、干事创业的「护身符」。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提升。

反躬自省、心怀敬畏,坚定理想信念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党员干部要行得端、走得正,就要把外在的规范约束内化为心底的信念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条例】「三省吾身」、反躬自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要紧握手中的戒尺,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要涵养纪律意识、道德操守,把遵规守纪内化为言行准则、转化为政治自觉;要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唯有明纪以自守、怀德以自重,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行稳致远、有所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强大合力。

以案说纪、深入浅出,丰富教育形式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这启示我们,在学习内容上,除了对【条例】本身要逐字学习,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修订背后的深意说清楚,把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讲明白,还要用好活生生的案例这一教科书、清醒剂,通过深刻剖析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认识到,这些案例不是「谈资」,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自己摆进去,受到警醒、明确底线,让这些前车之鉴成为后事之师,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震慑力量。党纪学习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入脑入心才是目的,因此,在教育手段上,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灌输式解读培训的基础上,设置更加丰富多样的课堂内容和形式,使「启发式」教学成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手段。要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在线学习、远程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学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要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专题片、廉政党课、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严格执纪、学用结合,站稳人民立场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严格执纪本身就是最有力的纪律教育。执行纪律不是喊在嘴上的,而是要硬碰硬、「针尖对麦芒」的。只有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纪律执行,党规党纪的「戒尺」才能真正「长牙」「带电」,铁的纪律才能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作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过程,把【条例】变为约束自己言行的「紧箍咒」,既要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又要践行为民初心,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拒腐防变只有进行时。如今已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我们更当时刻以党规党纪自警自省,砥砺初心恒心,向着既定目标勇毅前行,汇聚形成全党上下一往无前的强大动力,确保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

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

□王 铭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纪律建设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要求。一百多年来,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党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党的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中的战略地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的再次修订,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条例】明确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实现查处违纪问题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执纪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新修订的【条例】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明确要求。【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提供了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必须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融会贯通、联系实际,真正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

以严明纪律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赵仁龙

新征程上,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不仅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而且能够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自我革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严明的纪律规矩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根本原则之一。百余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用铁一般的纪律来建设铁一般的组织,以完成自身肩负的光荣使命。建党伊始,我们党就保持高度的纪律性,无论是党的第一部纲领,还是党的第一部党章,对党的纪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随着党的组织体系的发展完善和党员规模的逐渐扩大,对党的纪律建设的要求也愈加突显,相关理论、制度、实践均取得创新性发展,为党领导革命和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进而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纪律严明要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对党员干部而言,一方面通过教育引导、警示预防,使党员干部了解党纪是什么、为什么要纪律严明,明白蕴含其中的道理,从而在内心深处认同党的纪律规矩,实现行动的自律;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以外在的强制性约束,加强党员干部行动的他律。对党的组织整体而言,作为一个党员人数众多的百年大党,不同的党员个体之间在思想觉悟上、在自律程度上参差不齐,要在整体上保证政治团结、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因此,要把党的纪律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对党员的「时空行为」实施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无论工作或是生活、在职或是退休、行为或是思想、线上或是线下,都必须自觉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格规范。「风成于上,俗化于下」,要用优良的党风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党员干部就要自觉以高尚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纪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追求,真正把严明纪律转化为日常工作生活的自觉行动。

纪律严明重在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一方面,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执纪,执纪不能有例外;另一方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这就要求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促进党员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另外,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敢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处分规定;增加了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都体现了党的纪律不仅仅是严惩违纪行为,还在于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在全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因此,要严格执纪,使党的纪律真正有效运转起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博士)

党员干部要戴好行为自律的「金箍」

□杨 杰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过程,同时又是给广大党员干部头戴党纪「金箍」的过程,最终让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守好纪法底线。

学纪才能知纪,知纪才能克己

从个人角度上讲,克己就是战胜自己内心贪欲的过程。正是心中有无所节制的贪念,才让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坠入腐败深渊,而只有克己,才能把欲望满足纳入党纪国法允许的轨道,党员干部也只有管好自己的欲望,工作中才能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执政党的角度上讲,克己就是「第二个答案」跳出历史周期率在执政过程中的具体践行。一方面,需要党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自觉接受来自党内党外的监督,并对执政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人民意志和利益诉求的行为进行纠偏。另一方面,要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同党内存在的腐败行为作斗争,正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规定的那样,要「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知纪才能明纪,明纪才能畏矩

畏矩,就是敬畏党纪国法。具体来说,一是要守住纪法底线。对每名党员干部来说,干事创业应当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但在党纪面前,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尤其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保持谦抑,没有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赋权的事不做,做到法无规定即禁止,非遇到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的问题不得滥用公权力。二是要坚守为民初心。坚守初心使命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提出的基本要求。守初心的前提是要明纪,这需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纪学习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三是要用好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方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另一方面加强对权力的约束监督,在党纪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所受的党纪处分不服,受处分人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明纪才能守纪,守纪才能正行

一是要树立心中有纪的底线思维。要强化党纪国法意识,贯彻落实好党纪处分条例提出的「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基本要求,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是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与国法密不可分,党纪严于国法,这也就意味着,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模范性地遵守。三是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执纪过程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同时,对那些为干事创业而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如果不是出于故意出现一些工作失误,要启动容错机制予以免责,切忌揪住细枝末节问题动辄上纲上线。四是要树立良好家风。【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干部只有树立良好家风,才能在原点上念好遵守党纪国法的「紧箍咒」。(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