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和重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对比:哪里的规定更亲民
随着2024年1月1日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自付保障机制细则的施行,全国各地基本都纳入了门诊自付保障机制的范围,与重庆相比,包括成都在内的整个四川地区,门诊自付保障机制制度比重庆早一年施行,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家三口人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分属三个不同的统筹区。我在重庆退休,重庆职工医保早已实现市级统筹,我的医保是按重庆统筹区的政策办理的。
我妻子虽然也是四川人,但在泸州市退休,泸州属于单独统筹地区,职工医保执行的是泸州统筹地区的规定;我女儿在成都市,职工医保执行的是成都统筹地区的规定。
虽然四川省已决定从2024年1月起,逐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但这是一个逐步实施的过程,我们不知道这个目标真正实现需要多长时间。
比如我家三口人到同一家医院看病或就医,门诊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都完全不同,这可能是我国现行医保制度的一个难点。
由于家庭属于不同的统筹地区,我花了一些时间比较了成都和重庆两地的门诊资助申请情况。我发现,成都和重庆的门诊自费保障制度差别其实很大。
我们先来比较一下成都、重庆两地职工医保门诊自付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中涉及职工个人利益的一些具有参考意义的规定。
首先是个人账户信贷规定。
在成都市,在职职工是按其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是按成都市上年度基础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划入个人账户,具体每年划入多少钱按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基础养老金确定。每年转入账户多少钱不容易知道,透明度不高。
重庆市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 2%发放,与成都相同;领取养老金人员实行定额发放,70 周岁以下的每月发放 105 元,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岁)的每月发放 115 元。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金额,与成都的规定完全不同,也相对更加透明。
二是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成都市门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200元/年,退休人员为150元/年,该起付标准不分医院等级和零售药店,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
在重庆,在职职工门诊费用自付起付标准为每年 200 元,退休人员为每年 100 元,起付标准也是按年计算。重庆和成都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相同,但重庆的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比成都低 50 元。
第三,关于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的规定。
成都市规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 10 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和零售药店 60%,二级及以下医院 70%。
重庆市规定,在职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 60%,三级医院报销 50%;退休人员多报销 10 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可报销 60%,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可报销 70%。
成都和重庆在这方面的规定是完全一样的,但成都是按照三级医院的标准给零售药店报销,而重庆是按照开处方的医生所在医院的等级等给零售药店报销。
第四,规定最高支付限额。
成都市规定,以统筹账户形式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年缴费限额为 2000 元,退休人员年缴费限额为 2500 元;以单建制统筹形式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年缴费限额为 880 元,退休人员年缴费限额为 1100 元。
重庆市规定,在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参加职工个人医疗保险二档的,在职职工每年3000元,退休职工每年4000元;参加职工个人医疗保险一档的,在职职工每年800元,退休职工每年1200元。
从缴费上限来看,以统筹组合为例,重庆的在职职工相对成都要高出1000元,重庆的退休人员相对成都要高出1500元,重庆的政策显然更实在,更受参保人和退休人员欢迎。
综上所述,对比成都和重庆两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自付保障制度,两地的规定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差异。就退休人员而言,重庆的起付标准比成都低,最高支付限额比成都高。总的来说,我认为重庆的规定更方便、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