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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非法学的学生参加法考?

2019-11-06知识

建议明年只允许五院四系以上填报,后年只允许清北法大报考,岂不是更能达到有些人口中的所谓「精英化法律队伍」的愿景?

如果所谓的「法学专业素养」,既不能通过司法考试来检验,也不能通过某类标准来测量,那这个所谓的「法学素养」是个什么东西啊?不就成了什么风电澎湃水电轻柔的耳机玄学;或者什么心诚则灵的宗教贵物了?

话又说回来了,司法部的衮衮诸公,钻研法考司考这么多年了,搞出来的考核都不能检验出所谓「法学素养」,还让这些非法本的泥腿子,「考前突击背法条」就能通过法考,玷污了我们高贵的法学殿堂。设立出来的法考,连检验考核的功能都达不到,还要在准入机制上动手脚,不得不说是彻头彻尾的无能。看来法学素养最低的那批人,不在外头,就在这xx部里啊。

例如本题下某非五院四系的法本生现身说法,那按照这套逻辑:贵校师资力量自然不如五院四系,培养出来的学生的法学素养也相去甚远。那明年贵校被开除法考资格,不也是很符合「法学素养」的逻辑么?求仁得仁啊。

要是真的对自己的法学素养这么自信,怎么到跟人公平考试的时候,又畏畏缩缩,逡巡而不敢进了呢?考不过就说考不过,竟能归咎于法考机构,法考机构何其无辜?

说到底,还不是屁股决定脑袋,大家各怀鬼胎,都是为自己的利益考量。

法本的学生呢,自然是希望竞争者越来越少,明天法考就自己一个通过,那不是未来一片光明,前途大好;某部出于就业考虑,眼看着法学就业年年飘红,又不能凭空创造岗位,只能是严格准入,越少越好;一批所谓的「法学人」,孜孜于贵族化法学,垄断法学的标准、定义,试图在法学也建立起学阀,目前来看,还挺成功。

还是很赞成上面某位先生关于法律界无能的论断的,虽然略显刻薄,但切中要害。制定法考的某群体,与高校教学,法律实务已经严重相割裂。也就造成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高校教师在授课时对法律实务人员的法学素养之低大肆吐槽;外聘来教授实务课程的从业人员又强调课堂知识大多落后,且与实务相去甚远。

四要件还是三阶层?学德国还是学日本?先不谈所谓通说是好是坏,但一个类似通说的存在,在如今的法学界是必要存在的。举例而言,就如最高法指导案例之于司法实务,提纲挈领方能拨云见雾,减少理论和实务之间的无尽割裂与扯皮。当然,「贬低马工程教材」可能是法律界为数不多的「通说」了。

利益相关:西南某双二流法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