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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最重的刑罚,但是罪行却没有最恶毒的罪行,这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么?

2021-05-11知识

1。有关死刑,实际是讨论非常多的。你说的非常典型,就是对于刑罚和罪过相适应,来源最原始的公平观念,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所谓罪过,后来就发现,它并不是个简单的数量问题,因此在古代,乃至现在很多地方,仍然保留了残忍的肉刑制度,就是为了在实施过程中加重刑罚的惩罚性,举个例子,中国古代有个「具五刑」以及「凌迟」,都是这种道理。

2。那么放到现代,文明法治的要求是废除肉刑,那么最多就是死刑,这就涉及到死刑到底有多大的惩罚性?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文化问题,比如对于很多有宗教信仰的国家,死刑并不意味着终结,这起码在社会威慑力的角度,刑罚的实施效力是高的——这就补充一个题外话,所有刑罚不光是为了惩罚当事人,还有一个社会威慑的效果。但是现代政教分离的情况,这就让很多所谓宗教性的惩戒没有办法成为正式法律体制中的设计理由,于是就引入了一个全世界经常在讨论的,死刑废除的问题。

3。其实死刑是不是最重的惩罚?这是一个值得打问号的结论。中国的老话里也有杀人不过头点地、死了就一了百了这些表达,什么意思呢?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