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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意中听到公司打算开除你,但是公司没有出任何正式通知,周围同事也不知道这一消息,你会怎么做?

2020-02-25心灵

这篇回答是5月份写的,我6月吐槽大家不点赞时仅有几十个赞,想不到现在马上突破六千赞了。

诚如原回答所说,这篇是经验之谈,本人不是律师,只是独自打赢过官司,过程基本就是原回答里说的,这个回答原意只是想鼓舞大家,要敢于打官司。

补充的内容我用括号标注,至于很多人关心的如何举报,看这个问题下的回答吧

原回答如下:

真神奇,你们不点赞拼命收藏是几个意思

瞄了一眼好像没有律师很详细回答这个问题,那就以我的个人经历整理一波。

开除前准备:

1.整理公司给你配的电脑,手机,我的建议是所有能备份的资料全部备份,包括经手的各种工作,邮件、微信,据说钉钉一类不能备份,那以其他方式如截图等方式保留。因为你此时无法判断哪些文件未来会成为证据。这部分很耗时间,所以从你听到消息开始就要马不停蹄的开始这一步骤。

2.准备一部不用的手机,或者录音笔,充好电,随身携带。

3.仔细查看公司手册、劳动合同,看看自己有没有重大违纪的项目,开除一般要往重大违纪上靠,如果确实有重大违纪,建议积极消除影响,争取能保留岗位。

4.下载劳动法规,打印出来(打印出来很重要,不要觉得手机随时可查就不打印,一共就几十页,并不多),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工资支付条例,地方劳动法规和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等。

5.即日起拒绝签字任何跟劳动关系相关的文件,尤其拒绝签字任何不给你细看的文件。

6.梳理下自己财务状况,如非常紧张,则应采取自救措施,放低姿态,不要面子,至少争取一个月时间。

开除中

1.任何单独谈话前,打开准备好的手机或者录音笔的录音。这里请注意,在劳动官司中,公司一般会主张偷录无效,但公司属于公共场合,且使用自己携带的手机等设备,录音一般会被采纳,但需要提供录音设备作为证据。

2.一旦对方表明开除你,告知其你要录音,拿出你常用的手机放在桌面上。很多公司会想办法用软硬办法规避你的录音,由于不确定在这样的场合你有没有能力录音,所以第1条至关重要。注意,如果手机是公司配备的,不要用该手机录音,因为录音作为证据要提供原始设备,只有拷贝的是无效的。

3.索要盖了公章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查看理由是否合法;对未将盖章的通知书交给你的,包括未提供盖章通知书或虽然出具了通知书但只给你看一眼就收走了,一律不认可,该上班上班,直到公司收走你的电脑手机,甚至禁止你进入公司

(当你已经事实离职,所有的微信群一定不要主动退出,主动退群微信聊天记录就不在了,即便你备份了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效力就大打折扣了。实在免得尴尬就主动让群管理踢你。)

4.就赔偿金和工资支付进行沟通,按照法律,工资应当场结清,请一定要坚持这一点。无合理理由开除,2n个月工资,合同到期不续,n,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再+1。注意,这里面的工资是指过去12个月你的综合收入,加班费、年终奖、过节费、销售提成、意外奖金等等都算,不是所谓的基本工资。

5.对出具了盖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自拿到通知书起,随时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填好仲裁申请后,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仲裁诉求可以是让你继续上班,或者包括支付赔偿金某某金额,支付未休年假,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给你等,加班费等记得算上。对未出具通知书给你,且禁止你进入公司的,凭着录音和无法进入公司的证据,申请仲裁,诉求同上。对未出具通知书,也未禁止你进入公司,但收走了你的电脑手机,以未提供劳动条件未由仲裁,但这属于你被迫离职,补偿金是N倍。

6.请注意,在开除操作中,任何关黑屋,收手机等行为都要坚决反对;任何威胁都要坚决不鸟;脖子都架刀上了,不掀桌子只会死得很难看。

仲裁中

1.仲裁申请到提交证据会有一段时间,所以不必等自己整理完证据再提交,但要整理完诉求,尤其是各类金额。

2.除非金额巨大,否则个人不建议请律师;在仲裁中就请律师的,一审二审肯定也要请律师,金额不大的话,扣除律师费没多少了,你很可能会因此知难而退。况且,仲裁这种小标的,你请不到多么厉害的律师。

3.证据整理是普通人最大的难点,你在仲裁中大部分会吃证据规范的亏。所以在仲裁中对证据的形式、有效性等要多咨询,但不要直接告知仲裁员你的证据内容。

4.如果可以,请选男仲裁员,不过除非有证据证明仲裁员与公司有利益关系,否则更换有点难。

5.仲裁中,你的不专业可能会被仲裁员怼,保持好心态,把自己要叙述的叙述完,要反驳的反驳完。

6.仔细阅读仲裁记录,有觉得不对的,一定要标注。不要怕被催,也不要怕对方说,「你就是这么说的。」

7.除非对方补充证据,否则个人不建议庭审后补充证据。

(8.仲裁一般立案后45天结案,结案后会有很大概率你不满意,要在15天内提起上述,否则便是认可仲裁结果,后面本着一事不二诉,你就无法再告了。)

其他

1.我在别的回答下曾说过,公司劳动违法的获利必须通过税务违法等变现,公司少发你的工资、补偿金是无法直接到老板手里的,必须通过偷逃税款才能成为老板的钱。反过来,有劳动违法的公司,一定有税务等违法。

也说过公司会使用恶意诉讼、行业封杀等各种手段应对打官司的员工。

所以,在你提交仲裁的同时,往税务局和工商局分别举报。

记住,分手不能做朋友了。

2.不要跟任何同事商量对策,从现在起你就是单枪匹马,哪怕再好的朋友,主动疏远他。一者他未必愿意帮你,二者他还在职,公司会针对他。

(3.无论官司打到哪一步,对方如果想要和解,一定在官方程序下和解,在仲裁阶段就由仲裁庭和解,在法院阶段就由法院和解,千万不要私下签订和解协议。在和解谈判时,对方附加的劳动官司以外的任何要求都不要谈,尤其是你举报过他们,他们要求你撤销举报的,直接否认是自己举报,跳过不谈。)

(其他二

1.规避公司劳动违法最佳时期在入职时

其实很多离职时吃的亏都是入职时埋下的,比如评论区的那位兄弟说的工资问题,很多公司在合同上把固定工资分成工资+奖金的形式,虽然大部分公司所谓的「奖金」因没有具体的考核办法,在打官司时会被认定为工资,但是却加大了你维权的难度。有的HR比较诚实,在面试时会告诉你工资构成;有的则是你入职了签订合同才告诉你,你有可能已经推掉了其他工作,只能忍着。

正确的态度是,在面试时一定要敢于直陈,我自己和同事们的面试经历,凡是有主见,敢争取,都获得自己预期的待遇。我甚至在面试时跟HR说,不遵守劳动法的公司我首先排除,HR在面试时百般说我们都这样,不能改,你要是坚持可能就不会录取你,但事后却一遍遍打电话,「你要求的我们都可以满足,你考虑怎么样了?」

正确的步骤是,面试完毕达成一致,一定要要求公司发入职通知。入职通知需载明岗位、报到日期、工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福利等等必要信息并盖章;入职通知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发了入职通知却不录用,要赔偿的。最重要的是,发了入职通知签订合同时如果变了,仍然可以主张赔偿的。

2.关于辞退的正常步骤及赔偿或补偿标准

如果HR找到你,说给你2N+1让你明天就滚蛋,你还会发帖问,要被开除了怎么办吗?

有个小兄弟问,如果是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呢?

首先,公司要有确切的考核机制,也就是证明你不能胜任;这一步就劝退了大部分公司,许多公司甚至试用期开人都会败诉,因为他们压根没有考核机制。证明你不能胜任后,然后要对你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培训调岗后你还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才能辞退,但是仍然要支付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有人觉得这对老板不公平。不公平吗?你网购个商品,只有7天的试用期;但是你雇个人可以有三个月的试用期甚至更长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以打折;公司会对你进行背调,如果有假的,可以取消录用,但是公司面试时对员工撒谎却不受限制;最重要的是,你的工资是以你的能力水平开的,有人毕业年薪百万,你却只能有个免个税的工资,所以没有绝对的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免费开除员工的,只有这一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此之外的赔偿标准为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即除了劳动合同法敌三十九条不用赔偿,以及以下,赔偿n,其他就是2n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离职证明

很多人担心跟公司强硬,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或者在离职证明上写你是被开除的。

离职证明只能写你什么期间在此工作,现已离职,不能写离职原因;如果对方乱写或者不给开,既然你都打官司了,那就再打一个呗,这里可以附加赔偿的。

4.关于劳动派遣

基本可以认为,开除劳动派遣工和正常工一样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稍微麻烦的就是,你在告他们时需要同时告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这里有个注意点,要求支付的公司一般只能写一个,也就是要么是派遣公司要么是用人单位,一般是写用人单位,但一定要加一句,派遣公司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