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为了省钱下午会去学校外面的一个酒吧打工,一般是下午3点到晚上10点半,因为11点寝室关门,得在关门前回去
酒吧老板是犹太裔美国人,其实人还算好,来这个酒吧的都是附近大学的外教,以及一些周边的学生。店里卖的除了各种酒之外,吃的都是比较典型的美式快餐,比如汉堡(现做的,牛肉比巨无霸的牛肉厚的多)炸粗薯条(比汉堡王的粗薯条还要粗),还有就是花生米了,这个是国内常见的那种带红皮有咸味的那种。花生米就放在吧台底下,方便拿。汉堡和薯条要在厨房做。
有时候真的是饿的不行的时候,我回假装低下头然后从花生米的口袋里抓出几粒然后吃掉,一般是在4点左右不太忙的时候,店里基本没人,老板也不会注意吧台。
等到了晚上,会陆续上人,然后就会有人点薯条或者汉堡,汉堡大概率不会剩下,但是薯条会。所以我在收拾盘子的时候会趁别人不注意吃两个剩下的,因为很粗,所以很抗饿,而且真的很好吃。
店里的员工,如果点这些会有员工价,薯条应该是15一份吧,汉堡不记得了,大概在30左右,但是真的比汉堡王的汉堡值,讲真,这汉堡要是放在汉堡王卖50很正常。肉饼超级厚。
偷吃的感觉很不好,主要是怕被看到,但是偷吃的东西真的很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