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主要经历了: 国际金本位制、国际金块本位制、国际金汇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牙买加体系。
本篇是关于 国际金本位制、国际金块本位制和国际金汇兑本位制 的学习笔记整理。
一、国际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度(gold specie standard) 是最早出现的国际货币制度,大约形成于19世纪80年代末,结束于1914年。
金本位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黄金作为本位币,并使流通中的各种货币与黄金建立起固定兑换比例关系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度下,黄金具有货币的全部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国际金本位制度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黄金充当世界货币制度的基础。
1. 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黄金可以自由出口;
2. 储备货币使用黄金,并以黄金作为国际结算工具,各国的国际收支可以用黄金的输出和输入自动平衡。
(二)各国货币间的汇率由各自货币的含金量决定。
国际金本位制是一种极其严格的固定汇率制。
(三)国际金本位制具有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机制。
英国经济学家大卫·休谟提出「价格-铸币流动机制」,其具体内容是:
1. 当一国出现对外收支逆差时,黄金流出,国内货币供应量减少,导致物价和成本下降,将会刺激出口,抑制进口,国际收支得到改善;
2. 当一国出现对外收支顺差时,黄金流入,国内货币供给量增加,导致物价和成本上升,将会抑制出口,刺激进口,国际收支顺差得以减少。
国际金本位制自动调节国际收支机制要满足三个前提条件:
(一)各国货币与黄金挂钩,并随时可以兑换黄金;
(二)黄金可以自由输入;
(三)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必须在黄金准备的基础上发行货币。
一战爆发之后,各参战国实行黄金禁运,并停止兑换黄金,金本位制停止实行。
二、国际金块本位制
国际金块本位制(gold bullion standard) 又称「生金本位制」,是一种不完全的金本位制。其特点是:
(一) 尽管规定金币作为本币,但在国内不流通金币,只流通银行卷;
(二) 不能自由铸造货币,但仍然规定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并规定黄金的官方价格;
(三) 银行卷不能自由兑换成黄金,但需要再进行国际支付时,可以用银行卷到中央银行根据规定的数量兑换黄金。
由于其不稳定,在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之后,各国的金块本位制先后崩溃了。
三、国际金汇兑本位制
国际金汇兑本位制(gold exchange standard) 又称「虚金本位制」,也是一种不完全的金本位制,其特点是:
(一) 国内不流通金币,只流通银行卷;
(二) 银行卷在国内不能兑换成黄金或金币;
(三) 实行这种货币制度的国家需将本国货币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制,并在该国存放外汇和黄金作为储备金;
(四) 通过自由买卖外汇维持本国货币的币值稳定。
一战之后,战败国德国、意大利和奥地利也曾实行过这种货币制度。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
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是指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由44个国家参加会议并商定建立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
1944年7月1日至22日,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确定了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 由于美国外汇储备当时已占到资本主义世界的三分之四,因此实际上就是建立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
五、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容
布雷顿森林体系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本位制度、汇率制度和汇率制度的维持、储备制度、国际收支调整制度、相应的组织形式 。
(一)本位制度
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美元与黄金挂钩。 美国承担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按官价兑换美元的义务;为了维护这一黄金官价不受国际金融市场金价的冲击,各国政府需要协同美国政府干预市场的金价。
(二)汇率制度
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货币与美元保持稳定的汇率,各国不能随意改变其货币的含金量。
(三)储备制度
美元获得了与黄金具有同等地位的国际储备资产地位。
(四)国际收支调整机制
会员国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得加以限制, 不能实行歧视性的货币政策或多种货币汇率制。
(五)组织形式
为保证上述货币制度的贯彻实行,建立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与 世界银行 两大国际组织。
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宗旨: 就国际货币问题进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提高就业水平;增加收入;避免会员国货币的竞争性贬值;向成员国提供临时性贷款。
2)职能:
第一、 由于成员国出现短期性经常项目逆差,而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或紧缩性财政政策,影响国内就业水平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其提供外币贷款,以帮助其度过难关;
第二、 可调整的货币平价。 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某一成员国的国际收支处于「根本性不平衡」状态时,该国可以调整其汇率。
2. 世界银行
宗旨与内容:
1) 对发展中国家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成员国的复兴与开发;
2) 鼓励发展中国家生产与资源的开发;
3) 通过保证或参与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对外投资;
4) 用鼓励国际投资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5) 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该同其他来源的国际贷款进行配合。
六、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局限性
布雷顿森林体系实际上是一种金汇兑本位制,当它作为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时,存在着一国是否能支撑这种固定汇率的问题。
1960年之前,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问题是「美元荒」,在1960年之后,主要问题变成了「美元灾9」。
1971年8月,美国宣布停止美元兑换黄金,这一行为意味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础发生动摇。
1973年,西方国家达成协议,实行浮动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瓦解。
七、牙买加体系
牙买加体系建立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后,1976年达成的【牙买加协定】奠定了牙买加体系的基础。
新的国际货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 认可浮动汇率的合法性;
(二) 提出黄金非货币化,并取消成员间、成员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间以黄金偿还债务的规定;
(三) 逐步处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持有的黄金,按市场价出售黄金总额的1/6,另外1/6归还各成员;
(四) 提出以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 为主要的储备资产,将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 (提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为解决国际清偿能力不足而创立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代表成员在普通提款权之外的一种特别使用资金的权力)
(五) 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以最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
牙买加体系的意义:
牙买加会议之后,国际货币制度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主要体现在 国际储备多元化、汇率制度多元化以及国际收支调节多样化 三个方面。随着整齐划一的国际货币制度消失了,多样化、灵活多变的货币体系逐渐登上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