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回答也是问题。
既然一股不能二卖,那么甲公司在A地与B地同时上市,那么甲公司的市值就等于:
不可流通市值+(A地流通股份* A地单位股价)+(B地流通股份 *B地单位股价),通俗来说就是两地「市值相加」。
任何觉得不是这样的人,是想承认一股二卖吗?因为你上市公司不都是要分红的吗?
美股上市的甲公司要在香港上市,不也是在美股回购一部分,再在港股上市?或者不回购,重新在香港IPO,募集了资金,募集到的资金不也是公司的资本?港股投资者的流通股总和难道就不算甲公司市值一部分?
既是回答也是问题。
既然一股不能二卖,那么甲公司在A地与B地同时上市,那么甲公司的市值就等于:
不可流通市值+(A地流通股份* A地单位股价)+(B地流通股份 *B地单位股价),通俗来说就是两地「市值相加」。
任何觉得不是这样的人,是想承认一股二卖吗?因为你上市公司不都是要分红的吗?
美股上市的甲公司要在香港上市,不也是在美股回购一部分,再在港股上市?或者不回购,重新在香港IPO,募集了资金,募集到的资金不也是公司的资本?港股投资者的流通股总和难道就不算甲公司市值一部分?
Copyright © 2025 www.atoomu.net NO.1 华文星空
商务合作:xingwausa#gmail.com(发送邮件请将#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