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D音上看了另外一个交通事故。
一个司机晚上30的速度正常行驶,对向堵车了,亮着一溜车灯比较刺眼,行车记录仪里他老婆还提醒太刺眼,慢点开。
突然对向一个摩托车越过黄实线超车,闪着大灯撞上来,当场死了。
交警现场采血,摩托车驾驶员醉酒,没戴头盔,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事故检测,相撞速度100左右,汽车30,摩托车70以上,路段限速50,摩托车超速20%以上。
结果是啥呢,交警事故责任书认定摩托车全责。
还没完,摩托车家属闹,要求赔偿30万,经警方劝解后降低了要求,要求赔偿5万丧葬费。
汽车司机家里不富裕,不想掏也掏不起这个钱,更可况他无责。
然后就是摩托车家属去法院闹了,您猜怎么着?
法院庭前调解,说考虑到在全国交通事故一方死亡案中,死亡方全责的例子很少,法讲人情,汽车司机你就赔偿他2.8万吧。
我心说你法院讲人情那你赔呗,干嘛让我赔。
我理解的法是一板一眼、一丝一毫,我没错我一分钱也不赔啊,讲什么共情,讲什么人性善良,要是我有闲钱,出于人道主义共情,我能给也就给了,关键我不富裕啊,2.8万,我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