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讓他去武漢呀!
題主自己也是個碩士,自己就吃不了飯了嗎?
啥年代了,還要解決配偶工作。
記住,你不是他的附庸。
而且,說句紮心的,高校圈子,男人不以給老婆解決工作為榮。因為他們的很多同事的老婆,都是可以和男人互幫互助的。
人家男同事的媳婦兒一起飛,你拖後腿,哪怕題主男友念及十年的感情,可是他心裏也會不開心。
這個世間沒對錯,世俗的角度,題主一個女生,十年感情,也願意遠嫁,不計較他的家境普通,已經很不錯了。
但是,在博士圈子,這也只不過是一種道德枷鎖層面的東西,不是愛!
博士找高校,都有編制的前提下,就該挑好高校、好城市。
武漢>鄭州,100>400,這個差別根本就無需猶豫。
就該讓他去。
題主到時候自己考公,找工作就可以了。
女人生孩子的時候需要照顧,也還說得過去。
找工作這個階段,還是自立自強吧!
要不然,萬一感情出了問題,人家離職,學校直接就把你開了。
恕我直言,愛情轉變為恩情、羈絆,那就沒意思了。
愛,不堪重負。
根本沒必要讓愛人為你做出多麽大的犧牲,因為那種犧牲是沈重的負擔,你還不起。
而且對題主而言,去武漢比去鄭州強。武漢好找工作,而且也不是男友老家,這樣題主不算遠嫁,就是正常的小夫妻在大城市打拼。
題主還是清醒一點兒吧!
如果是題主自己考的編,當然值得珍惜。
就是什麽解決配偶工作,得來的一個高校行政工作,那都是一時浮華。
談戀這些,就顯得太短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