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挺難選擇的,根據你的個人目標和生活規劃綜合考量吧。
局外人看來,長遠利益來說,選擇1是最佳的。但你跟他去了鄭州,已經算妥協過一次了,再跟他去另一個城市得再妥協一次,這種妥協可能還會有下一次,你要是不介意沒問題,可是你在這裏提問了,就說明你多少介意。
如果你也有ambition有自己在事業上的夢想,那去新城市也挺好的,到新地方你需要適應新城市建立新人脈,需要時間,但你會得到事業上獲得突破的可能性,你男朋友將來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為你助力。你不是單純為了愛情再次遠離家鄉,而是為了夢想,就算未來你們分手了你也不會後悔。這種情況下你們能達成共識繼續一起奮鬥。
如果你渴望的是安穩的生活,也決定了一定要過安穩的生活,這沒錯,你很清楚自己要什麽,但這會沖突,而且怎麽選擇都很難。局外人不知道你跟男朋友的感情怎麽樣,所以選擇2的利弊只有你自己清楚。如果你選擇了3,你男朋友最終也聽勸留在了鄭州。這其中一個潛在問題是,你男朋友已經有了接受offer的想法,現在為了你拒絕了,短期可能沒什麽事,未來如果你們吵架或者有了感情危機,你男朋友要是對你說類似「當初如果我沒有為了你留在這裏,我現在會過得更好」一類的話,估計你會不好受。而且假若你男朋友特別有ambition,就算他留在鄭州了,他也很難放下自己放棄了機會這件事,這對你們的感情是不健康的,這些想法日後總會對映到一些日常小事上而使兩個人產生矛盾。
我覺得你要跟你男朋友認真討論,各自誠實地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一起商量做決定,確保無論如何選擇,無論未來如何,兩個人都不要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也不要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