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原國足主帥李鐵的案件在湖北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宣判,李鐵以受賄罪、行賄罪等5項罪行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對於這個判罰,也引發了不少球迷、媒體和專業人士的熱議。其中,有一位律師更是對李鐵案的宣判進行了分析,並直言不諱地表示,從李鐵的情況來看,他至少是死緩或無期。
在他的社交媒體上,這名記者表示,李鐵之所以被判了20年,是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鐵雖然數罪並罰, 但有期徒刑總和的刑期不滿35年,而20年就是這個刑期不超過35年的封頂執行刑期。他解釋道,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在體現對犯罪行為嚴厲制裁的同時,也兼顧法律公正性和合理性。
雖然法律的規定是封頂20年,但這位律師卻認為李鐵的判罰,其實並沒有達到自己認為理應受到的處罰。他表示李鐵貪腐金額特別巨大,接近億元,對國家利益損害特別巨大, 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判處死刑沒有問題,至少也應該是死緩和無期。不過,他認為李鐵的判罰可能是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考慮,可能在羈押期間,李鐵供出了很多同夥,所以構成重大立功,但也應該保其一命,判個無期啊。
針對他分析和言論,則引發了不少球迷的怒懟,其中有球迷表示,雖然李鐵做的事情大家都認為是不對的,目前他收到了法律的制裁也是罪有應得,但作為一個律師怎麽可能只憑一個個人覺得?連最基本的判斷力都沒有?也有球迷表示,這個律師很顯然知道了流量密碼,知道網友想聽啥,他就說啥,對自己的專業一丁點的敬畏都沒有。
甚至有球迷從法律的角度反駁了他的言論,認為經濟犯罪極少出現死刑的情況,說出死刑的話,一看就不是專業的律師。「這個律師估計以後不會有人請他打官司了,專業水平太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