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快遞不得擅自放驛站、自提櫃
日前
交通運輸部公布了新修訂的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2023年第22號令,下稱【辦法】)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部網站截圖
其中明確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
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使用者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
(二)未經使用者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
(三)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對於這項即將施行的新規
網友在社交平台上的討論度
和關註度很高
不少網友表示支持
還有網友擔憂
能不能執行好
也有人覺得
放驛站很方便
對於即將實施的快遞新規
你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