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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擔心安全,安徽一旅行團要求退一個多月後赴泰國的飛機票遭拒,春秋航空回應

2025-01-14社會

1月13日,安徽宿州的張女士反映,今年1月7日,他們20多個朋友組成了一個臨團透過旅行社在春秋航空預定了2月27日,前往泰國清邁的機票,後因看到相關報道,擔心人身安全,次日決定取消形成,要求退票,但遭到拒絕。

1月13日,張女士之前聯系的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就此事他們與春秋航空公司聯系,但對方回復在付款前已經告知,付款後不予退票。關於泰國安全的問題,目前並沒有相關正式檔予以確認。

春秋航空客服人員表示,團體票退票聯系最初消費者聯系的購票途徑,目前也沒有關於前往泰國機票的特殊退票政策。

因擔心泰國安全域勢,旅行團提前一個多月退飛機票遭拒

張女士介紹,早在1月初,他們由20多個朋友組成的旅行團計劃2月前往泰國清邁旅遊,並聯系了合肥一家旅行社購買機票。

經過一番咨詢後,旅行社工作人員給他們推薦了春秋航空公司的航班。出發航班為9C 8511,2月27日下午,從浦東機場出發飛往清邁;回程航班為9C 8512,3月4日從清邁飛往浦東。

機票價格 每人2300元, 張女士方面 於1月7日透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5萬元的機票費用轉給了旅行社工作人員王先生, 對方又 款項 轉給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寧分公司。

1月8日,演員王星在泰緬邊境失聯事件持續發酵。張女士和同行人員看到越來越多的訊息,開始擔心前往泰國的人身安全問題,在協商後決定取消行程,遂向旅行社工作人員提出退款要求。對方表示款項已經打給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寧分公司,對方公司表示航司只能退還200多元的費用。

張女士認為,春秋航空的這一做法並不合理。「我們的身份證資訊都沒有提供給對方,而且只隔了一天就提出了取消行程,並沒有對對方二次銷售產生太多影響。」張女士稱,他們也不是無故取消,是鑒於當前形勢無奈作出的選擇。

春秋航空回復:目前並無針對泰國機票的特殊退票政策

1月13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系上張女士之前聯系的旅行社工作人員王先生。王先生稱,在張女士付款前,他們已經告知團隊票不退不改的政策,並且他們也直接將款項打給了航司方面。在接到張女士方面的退票要求後,他們也聯系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寧分公司,對方明確答復,無法滿足全額退款要求,只能每人退款200多元。

張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王先生曾給她發來航空公司「臨時團隊票不退不改簽」的提醒。張女士認為,這並非他們與航空公司協商一致的結果,而是航司的單方面要求,屬於「霸王條款」。

王先生同時表示,關於張女士等人提出的泰國安全問題,目前民航局和有關部門並沒有正式的檔予以確認,以這一理由要求退機票確實於法無據。

瀟湘晨報記者聯系上此前負責對接此事的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寧分公司工作人員,對方表示,關於此事,不便接受媒體采訪,具體情況可以向航空春秋總部或者客服了解。

瀟湘晨報記者致電春秋航空公司客服,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散客的話,國際航班退票按照時間離起飛時間越近,費用越高。比如如果是在航班計劃起飛前30天之外,有可能會收取票面價60%手續費,如果是在航班計劃起飛前30天之內,15天以外收票面價70%,如果是再往後就是15天之內7天之外,收取票面價80%,再往後一個階段就是比如說7天之內24小時之外,收取票面價90%,如果在24小時之內收取票面價100%,就相當於票面價全損。正常情況下,團體票需要消費者聯系原購票途徑,以對方的回復和解釋為準。

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目前該航空公司並沒有關於前往泰國航班的特殊退票政策。

關於記者反映的此事,將會有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回復,但截止記者發稿前,記者尚未收到相關回復。

瀟湘晨報記者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