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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動真碰硬開展錯案責任倒查問責,推動將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落地落實

2024-07-26社會
圖片來源:最高檢官網
7月24日,最高檢召開「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新聞釋出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副局長王炳江在介紹如何更好推動落實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相關情況時談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執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實行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這是黨中央關於從源頭上防止冤錯案件的治本之策,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是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捍衛者,必須不折不扣貫徹落實。2021年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最高檢回應社會關切,提出「糾錯不能止於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對246起再審改判無罪的刑事案件,組織深入檢視檢察環節存在的問題,對確有責任的檢察人員嚴肅追責問責。之後,推動各地常態化開展司法責任追究工作,警示和教育檢察人員深刻吸取教訓,主動擔當作為,履職盡責,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嚴防冤錯案件的發生。
為更好地推動落實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新修訂的【條例】對相關條文作了最佳化調整、補充完善,進一步明確檢察人員應當對其履行檢察職責的行為終身負責。司法責任調查認定過程中,要求對錯案的發生可能負有責任的當事檢察人員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深入調查。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對於在職和已退休的當事檢察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檢察機關或者紀檢監察機關作出司法責任追究處理決定;對於已調離檢察機關的當事檢察人員,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單位處理,並向其通報同一案件其他責任人的調查處理情況;對於已被開除、辭退或者已死亡的當事檢察人員,也要明確其應當承擔的責任。也就是說,只要調查認定當事檢察人員確有責任的,無論職務高低、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調離檢察機關,都要被依紀依法追究司法責任。
綜上所述,檢察機關決不把「終身負責」當作口號,透過完善制度設計,動真碰硬開展錯案責任倒查問責,推動將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落地落實,倒逼檢察辦案人員更加擔當盡責、公正規範行使手中權力,做到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廉潔司法,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實際行動,做深做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