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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威海村民養殖,不同意「先補償後拆遷」就是「漫天要價」?

2024-08-18社會

鞠先生等三人是山東省威海市某村村民,自2004年起,他們便與村委會簽訂了【魚池承包合約】,承包了湖附近的魚池,養殖面積每人約十余畝。

在此期間,他們不僅建造了池塘和看護房,還種植了樹木,安裝了電纜等設施裝置,生活和生意都在這裏蓬勃發展。

2017年,一切突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市政府為了生態濕地修復,決定對該區域進行整治,禁止了該地區的養殖活動。 漁民們被告知,他們需要簽署協定並領取補償金,每人大約40萬元。

當他們都已經準備去簽字領錢的時候,卻被告知先拆除看護房,才能給錢。漁民們不同意這樣的補償方式,從那時候開始,養殖活動也就被迫停止了。

當時,市政府也發出了拆除通知,但到後來,他們又自行撤銷了。漁民們透過查詢得知,市政府確實釋出了通知,規定對養殖裝置設施進行補償,資金由市財政和鎮街共同承擔。

2022年,市政協在答復一個提案時提到,保護區內的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已經展開全面整治,但由於養殖戶漫天要價、補償資金欠缺等問題,退養搬遷工作遲遲未能完成。漁民們認為,這份答復恰好說明了禁養事實的存在,且補償的資金已經到位。

「補償款一直沒有給我們支付,我們想要我們應得的補償。 」鞠先生三人說。他們告訴律師,他們查詢到該部門對該濕地保護計畫具有1000萬元預算,但是為什麽這份預算沒到他們手上呢?

漁民們希望透過法律途徑來獲得應有的補償,恢復他們平靜的生活,為此,他們決定委托盛廷律師來承辦其案件。

盛廷律師將會對其案件進行深入了解,並針對其案件情況為其制定訴訟策略,開展法律工作,維護鞠先生等人的合法權益,盡職盡責,不負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