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社會

業主531萬買房10年難辦證,部門:開發商違建要補地價!

2025-01-09社會

10年前,堯女士花費531萬元在惠州江北合生帝景灣購買了一套房子,並順利完成了網簽和契稅繳納。然而,產權證卻遲遲未能辦下來。堯女士的情況並非個例,許多業主多年來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他們不斷向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針對堯女士的問題,惠城區自然資源局回應稱,目前尚未收到開發商的不動產首次登記申請。按照相關規定,只有完成首次登記後,才能為業主辦理不動產權轉移登記。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進一步解釋,p棟和E3棟因超容積率建設,無法辦理規劃核實手續,因此房產證無法辦理。需開發企業補繳地價,完善用地手續後,方可辦理規劃核實和不動產權登記。

問題

買房時網簽順利契稅繳清,卻10年未拿到房產證

堯女士在2014年12月底購買了合生帝景灣四期的一套位於江邊的寬敞平層。到了2015年6月,網簽順利完成,契稅也已全部繳清。然而,購房之初開發商承諾的所有手續齊全,卻並未兌現,因此近十年來,堯女士一直未能拿到房產證。目前,沒有房產證導致她的房子既不能出售也無法抵押變現,給她帶來了諸多不便。

堯女士提供的購房合約顯示,購房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房屋坐落在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昌一路帝景灣p棟12層02號,建築面積488.98平方米,購房總價為5313182元。合約中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付驗收合格的房屋。

此外,合約還提到,合生帝景灣四期的開發商廣東合生帝景房地產公司,於2004年以出讓方式取得了惠城區江北文昌一路2號的土地使用權,占地面積3.9萬平方米。該地塊在2011年獲得了惠州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授權證】,並且已是現房,權屬登記也已辦理。

惠州江北合生帝景灣p棟和E3棟因超容積率建設,至今尚未辦理規劃核實手續,因此房產證無法辦理。

堯女士對此感到十分困惑:「既然政府要求業主交稅,說明開發商手續應該齊全,為何交了稅後近十年仍未辦理房產證?如果問題出在開發商,政府職能部門為何還要發放預售證?如果政府認為開發商有問題,就不應允許其售房,讓老百姓承擔後果。」

購房合約第十五條約定,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55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所需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合約補充協定第九條還規定,若因出賣人責任,房屋交付後兩年內未能取得商品房權屬登記證書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滿一年出賣人需按已付房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年,買受人有權退房。

走訪

原有8棟樓未辦證,業主投訴後補辦了6棟

堯女士並非個例,許多業主多年來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另一位合生帝景灣4期業主湯先生證實,4期原本有8棟樓都未辦理房產證。大約在4到5年前,經過業主不斷投訴,4期中的6棟樓成功辦理了房產證,剩下仍未辦證的為p和E3兩棟。

另一位業主解釋說,p和E3兩棟樓未辦證的原因據傳與補地價有關。這兩棟樓與規劃的五星級酒店位於同一地塊,因容積率超標需補繳地價。當時地價差距較小,若及時繳納便無此問題,但因拖延太久,現在的地價差距過大,爭議難以解決。

江北帝景灣是惠州知名江景豪宅大盤。

知情人士透露,幾年前政府曾要求開發商補繳四個多億的地價,但開發商拒絕,導致問題懸而未決。

堯女士表示,購房時合約中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後550日內辦理權屬登記備案的條款並未兌現。她質疑為何開發商能拖延10年不去辦理登記,並質疑政府職能部門是否知情。

鑒於開發商廣東合生帝景房地產公司自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驗收後仍未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堯女士於2024年8月向其發出催告函,要求10日內辦理房產證,否則將依法解除合約。

南都記者多次聯系合生公司惠州區域相關負責人詢問E3、p棟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問題,對方表示會將問題匯報給集團品牌部門,並強調員工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發表觀點。負責人還指出,這一問題屬於歷史遺留問題,關系復雜,涉及不同時間段的政策變遷和多方面實際情況。

回應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尚未辦理商品房首次登記, 暫不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

關於惠州合生帝景灣p和E3交樓10余年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問題,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給出回復。截至回復之日,尚未收到開發企業送出的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昌一路2號帝景灣p棟和E3棟的商品房首次登記申請。因此,由於這兩棟樓尚未辦理商品房首次登記,暫不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條件。

經核查,廣東合生帝景灣房地產有限公司於2008年辦理了位於惠州市江北13號小區的p棟和E3棟的【建設工程規劃授權證】。然而,至今尚未完成規劃核實手續。

開發企業於2013年12月向原住建局申請p棟和E3棟的規劃核實手續。其中,6棟符合容積率建設要求並已辦理規劃核實,但p棟和E3棟因超容積率建設,需完善用地手續後方可辦理規劃核實。這導致p棟和E3棟無法達到辦理規劃核實手續的要求,進而無法辦理房產證。

目前,E3棟和p棟無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的主要障礙是補繳地價。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已與合生公司多次協調補繳地價事宜,合生公司表示願意配合,但具體決策還需由公司內部完成。

因此,需等待開發企業繳交完相應地價款後,方可申請E3棟和p棟的規劃核實手續,並辦理計畫竣工備案。屆時,才能申請辦理上述兩棟樓的不動產權首次登記,並最終將不動產轉移登記至業主名下。

微評

監管部門需強化責任,依法嚴懲違規行為

惠州合生帝景灣兩棟樓的多名業主,花費了真金白銀買房,卻近10年未能拿到房產證,這嚴重損害了業主權益。開發商出於利益驅動,超容積率建設,這是明顯的違規行為,理應受到處罰。而監管部門在這期間也存在監管缺位,這一問題拖延多年未能解決,造成有關部門公信力受損。

要切實解決這一問題,監管部門應強化責任擔當,嚴格監管開發商,確保其計畫合規合法。對違規建設行為,要依法依規處理,督促開發商補繳地價、完善手續,保障業主權益。同時,要加強市場日常監管,建立長效機制,防範類似事件重演。此外,應提升購房者風險防範意識和維權能力,共同營造健康、穩定、永續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統籌:劉輝龍 楊振華 董淑雲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蔣奇政 張嘉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