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 記者 王鑫】
近日,河南省藥監局釋出行政處罰公示,大河財立方記者註意到,河南全宇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宇制藥)因生產、銷售劣藥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被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豫藥監藥處罰〔2024〕15號)顯示,全宇制藥處罰事由為生產、銷售劣藥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宇制藥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記者查詢信用中國發現,此次行政處罰中,全宇制藥被罰款95.67萬元,被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為12.63萬元。
值得註意的是,在此次被處罰之前,全宇制藥就因藥品不符合規定被國家藥監局通告。
10月3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釋出關於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4年第47號)顯示,經四川省藥品檢驗研究院(四川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河南全宇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計畫為pH值。
國家藥監局表示,對不符合規定的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公開資訊顯示,全宇制藥成立於2004年12月,註冊資本7700萬元,於2015年4月在新三板掛牌上市(股票程式碼:832205),是一家集制劑、中成藥、化學藥品原料藥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醫藥生產類企業。全宇制藥現有藥品批準文號45個,其中制劑批號38個、原料藥批號6個。主導產品劑型有片劑、合劑、顆粒劑、口服溶液劑、軟膏劑、原料藥、凝膠劑、精神藥品、磺胺間甲氧嘧啶化學原料藥等九大類。
信用中國還披露,全宇制藥因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南陽市內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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