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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生態環境立法取得全方位歷史性成就

2024-07-08社會
圖為河南省新縣黃毛尖山,大別山主峰之一(2023年5月27日攝,無人機照片)。
□ 本報記者 張維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從「盼溫飽」到「盼環保」、從「求生存」到「求生態」,這是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現實需要,自黨的十八大以來,與黨的根本宗旨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的改革,推動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中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域性變化。
其中,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取得突出成就。正如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所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進入立法力度最大、監管執法尺度最嚴、法律制度實施效果最為顯著的時期。」
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改革開放與生態環境保護,從來都緊密相連。
「環境問題的本質是發展問題,在開發中產生,也需要在開發中解決,既需要分步驟解決問題,也需要創新發展理念。」曾任中國氣候變遷事務特別代表的解振華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斷發展和提出協調經濟和環境矛盾的理念,作為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引。
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一道列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2013年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作出部署,提出「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自此,生態環境領域立法呈現出制定修改節奏加快、覆蓋面越來越廣、針對性越來越強的鮮明特點,取得了全方位、開創性、歷史性成就。
據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負責人介紹,以環境保護法為統領,涵蓋水、氣、土壤等各類環境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態系,覆蓋全面、務實管用、嚴格嚴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環保法律體系初步形成,生態環保法律制度實作了從量到質的全面提升,逐步建立了中國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四梁八柱」。
目前,生態環保領域現行有效的法律共30余件,其中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作為主要執法部門的生態環境法律19件,占現行有效法律總數約十五分之一;與生態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黨內法規40余件,行政法規30余件,部門規章87件,行政規範性檔400余件。
法律體系得到重構
生態環境法律體系得到重構:將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建設寫入2018年憲法修正案,確立生態文明的憲法地位;修訂「史上最嚴」環境保護法,將生態文明建設必須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尤其是明確了對環境違法行為加大法律制裁的具體措施;全面制修訂生態環境單項法,既包括大氣、水、土壤、固廢、雜訊、放射性等汙染防治領域的專門法律,也包括濕地保護、生物安全等生態要素方面的法律,用法治手段捍衛藍天、碧水、凈土;創新流域、區域生態環境立法,針對特殊地理、特定區域或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立法,包括制定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以及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全面提升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
此外,民法典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並設專章,規定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責任。刑法兩次修正,降低環境與資源保護犯罪入罪門檻,將環評、監測弄虛作假納入刑事制裁範圍,強力震懾了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生態環境黨內法規建設加快推進,為推進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修正黨章,黨的十八大將「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寫入黨章,黨的十九大又在黨章中增加了「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內容。制定專項黨內法規檔,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等。
作為中國生態環境法律體系中獨立、特殊、重要的組成部份,生態環境標準也在全面最佳化升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至今,生態環境標準數量大幅增加,共釋出1195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依法備案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272項。截至2024年6月,現行有效國家生態環境標準2415項,現行有效依法備案地方標準248項。「中國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結構比較完整,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適應,支撐汙染防治攻堅戰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基本建成。」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主要負責人說。
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整體實作「升級換代」,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多種措施,全面有效推動生態環境法律制度實施,運用法治方式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在生態環境法治的有效保障下,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從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到2023年的30微克/立方米,中國成為全球大氣品質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全國地表水水質優良斷面比例達89.4%,長江幹流連續4年、黃河幹流連續兩年全線水質保持Ⅱ類,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如期實作固體廢物「零進口」目標。
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更加嚴格。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懲重處環境違法行為,讓法律「長出牙齒」,惡意環境違法勢頭得到明顯遏制。僅2023年,各地辦理行政處罰案件7.96萬件,罰沒款數額總計62.7億元,執法監管「剛性約束」逐步確立。同時,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協同發力,加大對環境汙染、生態破壞行為的懲治力度。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推動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一是全力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二是大力推進其他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如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等制修訂,填補空白點、補強薄弱點;三是配合制修訂【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政治硬約束;四是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標準規範制定修訂。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