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已經成為大部份人退休生活的主要支柱,越來越多的職工選擇加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例如,在2023年,參保的職工人數達到了37925萬,相比前一年增加了1214萬。計入退休和逝世的職工後,當年新加入的參保人數超過了2000萬,這一數位顯著高於同年新加入勞動力市場的人數。
同時,隨著中國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日趨完善執行以及稅務部門逐漸接管養老保險征繳工作,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因此,一些人可能因為較晚參保導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滿15年。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只有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特別是從2030年起,國家將逐步延長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透過每年延長半年的方式,至2039年將最低繳費年限提升至20年。
在提升繳費年限的同時,國家還明確表示:「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時,可以選擇延長繳費時間或一次性繳清保險費,以滿足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從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雖然目前沒有新的政策出台,但現有的方案已經包括了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的選擇。
例如,【關於實施社會保險法的若幹規定】的第二條就明確規定了:
①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累計繳費未滿十五年,可以選擇延長繳費時間直至滿足十五年的要求。
②對於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的職工,若在延長繳費五年後仍未滿足十五年的要求,可以一次性繳清保險費以滿足最低年限。
上述第一種是延長繳費時間,第二種是一次性繳費。
職工如果達到退休年齡後認為透過延長繳費時間領取養老金無望,也可以選擇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領取年齡仍為60歲,並且目前還沒有提高繳費年限的計劃,如果達到領取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通常可以透過一次性繳費補足(如廣東省要求達到65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門檻較低,繳費更加靈活,適合收入較低的人群。
達到退休年齡後,職工亦可以選擇一次性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的資金支付給個人。由於單位和個人的繳費都將全部計入個人帳戶,至少確保了個人繳費不會失真失。此外,個人帳戶的記賬利率通常高於銀行存款利率,因此這種做法經濟上更為合算。
除此之外,只有在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違法情況下,職工才能透過勞動維權的方式要求補繳。例如,如果在達到退休年齡前,單位和個人共計只繳納了5年的養老保險,而之前有10年的工作時間未繳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未繳的部份。在這種情況下,單位需提供薪資表、勞動關系證明書或勞動仲裁、勞動監察的法律文書作為補繳的依據,並且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滯納金,該滯納金的比例為每日5/10000。這種補繳方式嚴格遵循法律規定,並非所謂的一次性補繳。
總的來說,只有在繳費年限不足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情況下,職工才可能需要延長繳費或在極少數情況下進行一次性繳費,這是為了鼓勵大家及早參保並按時繳費,以實作繳費的公平性。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繳費年限不足的人群,大家需要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