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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過期藥品不要扔,這364家藥店將回收!

2024-12-20社會
12月16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公告,從2025年1月4日起,太原市將開始施行【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管理辦法(試行)】,並公布了太原市364個定點回收藥店。
家庭過期藥品是指居民在家庭用藥過程中產生的、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以及雖未超過有效期但由於儲存保管不當已變質或被汙染的藥品。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管理辦法(試行)】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公益活動,減少過期藥品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維護公眾安全用藥合法權益;鼓勵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企業透過積分獎勵、贈送小禮品等方式激勵公眾主動送交家庭過期藥品;鼓勵個人和組織對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新公布的定點回收藥店共有364個,分布於太原市10個縣(市、區)。【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管理辦法(試行)】強調,定點回收企業對居民送交的家庭過期藥品不論數量多少不得拒收。定點回收企業應對家庭過期藥品實行「三專」管理,即專人負責、專冊登記、專箱存放。定點回收企業應指定專人負責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統一登記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登記本上,並詳細記錄;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存放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中,並加強管理,防止流失。定點回收企業每半年向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回收情況。
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妥善存放,由太原市市場監管局每年組織一次集中無害化銷毀。
364個定點回收藥店如下:
綜合: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太原晚報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