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
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營運、實作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
個人養老金
實行個人帳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 ,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在中國境內參加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的勞動者
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註意!退休人員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不再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個人養老金繳費由參加人個人承擔, 每年繳費上限為12000元 ,可以 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 繳費。
個人養老金
采取遞延納稅優惠
在繳費環節
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在投資環節
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領取環節
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並入綜合所得, 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也就是說
領取個人養老金時
需要 繳納3%的個人所得稅 哦
什麽情形
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封閉執行, 參加人達到以下任一條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一)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三)出國(境)定居;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人領取個人養老金時,商業銀行會透過資訊平台核驗參加人的領取資格,並將資金劃轉至參加人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帳戶。
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內的資產 可以繼承 。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登出的,商業銀行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帳戶。
繼承屬於待遇領取的特殊形式,也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按照3%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監制丨小東 編審丨小鹿
主編丨小飛 編輯丨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