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聞網訊(南充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鄭欽豪)12月19日,記者從順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查處了一起火鍋店違規使用「口水油」案件,並依法將此案移交至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進一步處理,有力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據介紹,「口水油」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屬於廢棄食用油脂,是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質,屬於刑法概念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使用「口水油」這一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並用於出售,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順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口水油」與傳統「四川老油」不同,「四川老油」的回收保存和重復使用僅限於廚房的加工制作階段,沒有摻入食物主料,更沒有進入食用環節。而本案中被查處的「口水油」主要是指對剩余食物底料中的油脂進行回收和重復使用的油脂,具有嚴重危害,一是可能造成A肝病毒、B肝病毒等傳染性病菌的交叉感染。二是油水中的食物殘余、唾液酶等物質容易發生水解和氧化導致油脂酸敗、滋生細菌。三是油脂經過反復高溫,有害的反式脂肪酸會增加,產生多種慢性致癌物質,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口水油」具有嚴重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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