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釋出【關於2025年重大節假日和春運高峰期間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該通告稱,為加強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確保2025年重大節假日和春運高峰期間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在2025年重大節假日和春運高峰期間省內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
本通告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運輸列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物質或物品的運輸車輛。
禁止通行具體時間安排:
(一)元旦假期:2024年12月31日0時至2025年1月1日24時。
(二)春運和春節假期:2025年1月24日0時至1月27日24時,2月2日0時至2月5日24時。
(三)清明節假期:2025年4月3日0時至4月6日24時。
(四)勞動節假期:2025年4月30日0時至5月5日24時。
(五)端午節假期:2025年5月30日0時至6月2日24時。
(六)國慶日、中秋節假期:2025年9月30日0時至10月8日24時。
在本省範圍內為自來水使用、發電生產、城市燃氣、加油(氣)站、應急航空救援、醫用氧等涉及國計民生計畫提供保障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危險貨物運輸空車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違反本通告限行規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葉作林 通訊員:粵交警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趙小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