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北京從事金融行業的左菲有點煩心。母親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單位申請「父母護理假」,卻被告知與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門說,護理假是針對獨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個哥哥 。」左菲說,不論是否獨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個子女的本分和義務,理應得到政策支持。
事實上,近年來有不少地區已註意到勞動者的這一訴求。貴州、黑龍江、四川等地已將「非獨生子女」納入享有護理假物件範圍。近日,江蘇揚州、南通等地擬取消或放寬「獨生子女」等限制條件。
護理假的擴容升級需要考慮哪些因素?適用物件的擴大,也意味著企業增加了一定程度的用工成本,如何保障勞動者「敢休能休」?
從特殊獎勵到普惠福利
「從立法初衷來看,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是對計劃生育家庭的一種獎勵性措施,旨在緩解獨生子女贍養和看護老人的壓力。」華東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李淩雲告訴【工人日報】記者說。
記者梳理發現,「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由河南省最先設立,後續各地陸續跟進。目前,制定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寫入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二是寫入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或養老服務條例。假期長度一般在5天~20天,休假條件因地而異,大部份地區的適用前提為「父母患病住院」,有些地方放寬至「生活不能自理」,不少地方還要求「父母年滿60周歲」。
近兩年,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社會對「非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的呼聲漸高,不少人透過當地政府的留言平台建言獻策。采訪中,出生於1974年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她的父母已年近八旬需要照料,而自己還沒退休。「相較於作為獨生子女的‘80後’‘90後’,我們‘70後’非獨生子女更早面臨照護父母的壓力,對假期的需求更迫切。」她說。
「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沒有獨生與非獨生的區分。」李淩雲表示,雖然中國正在嘗試推行社會化養老和照護服務,但這不能完全取代子女的照顧和陪伴,尤其是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間,更需要子女的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
據測算,到2035年,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占比將超30%。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天玉表示,在此背景下,應當擴大政策覆蓋面,將「父母護理假」的適用範圍由獨生子女群體延伸到非獨生子女群體,使其成為一項普惠福利。
細節有待完善
「非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該怎麽休?不少地區采取「差異化給假」的政策。新疆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實行「子女護理假」制度,獨生子女的護理假每年累計不少於20天,非獨生子女的護理假每個子女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
「獨生和非獨生子女承擔的贍養壓力不同。這種假期設計既體現政策的延續性,向獨生子女進行傾斜,也兼顧非獨生子女群體的需求,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借鑒。」李淩雲說。
在覆蓋非獨生子女的基礎上,不少公眾希望「父母護理假」的適用範圍能進一步擴大。例如,在北京、南京、連雲港等地的政府留言網站上,不少網友提出「護理假能否用於陪護嶽父母和公婆」。相關部門在回復中指出「僅限父母」「不能在夫妻之間調整假期分配」。
對此,王天玉建議,應對「父母護理假」做擴大和靈活解釋,允許假期在家庭內部進行轉移。「老年人住院後,假期的第一權利享有人理當是其親生子女,但如果親生子女因故無法盡到照護責任,由配偶一方承擔也在情理之中,這是我們的文化和制度都應該承認的。」
李淩雲進一步提出,未來可考慮將「父母護理假」拓展為「家庭護理假」,假期除了用於照護父母之外,也可以用於照護生病住院或發生意外的子女、配偶等其他家庭成員。
建立成本分擔機制
自「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落地以來,不少勞動者面臨「不敢休不能休」的問題。而假期擴容意味著,企業用工成本的增加。很多人為之叫好的同時,也擔心政策「落地難」。
「對企業來說,勞動者休假可能增加兩方面的成本。」王天玉分析,第一是顯性成本,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單位要保障勞動者的基本薪資待遇;第二是隱形成本,員工暫時離崗將影響企業的日常運轉,另雇他人替代的成本也不可忽視。
由此,王天玉認為,若要保障「父母護理假」有效落地,便不能讓企業獨立承擔公共假期的成本,而是要把勞動關系內部的張力做一個社會化分擔,「例如,將假期落實程度與企業稅收減免、榮譽評定掛鉤;幫助企業對接勞務派遣機構,及時補足員工休假導致的崗位空缺等」。
「分攤假期成本,要充分發揮長期護理保險的作用。」李淩雲告訴記者,截至去年末,已有49個城市啟動長護險試點。從長遠來看,各地應致力於完善和推廣長護險,在減輕贍養壓力的同時,也可用以支付勞動者休護理假期間的薪資。
李淩雲還提到,目前涉及護理假的相關法規,對「不給假」的懲處力度還不夠,這給勞動者維權帶來很大不便,也讓用人單位有空子可鉆。
「護理假的休假條例或是由當地人口與計生部門制定,或是由老齡委制定,而政策的落地要依靠勞動部門來監督,各部門間的銜接還需進一步暢通。」李淩雲建議,不讓護理假成為「紙面福利」,需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和執行機制,設立清晰、嚴格的罰則,且確保可操作性。
(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