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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上班族擠地鐵」,趕路人不是直播引流的道具

2024-07-14社會

圖源:廣州日報

近日,深圳地鐵崗廈北站出現的一幕引發了廣泛關註和討論。多位主播選擇在地鐵站內外直播,鏡頭聚焦在上班族的早高峰畫面上,且未對路人進行任何打碼處理。這一行為不僅讓被拍攝者感到不適,更在社交媒體上成為熱議的焦點,不少網友直言,感到「超級被冒犯」。

毋庸諱言,網路直播作為一種新興的媒介形式,具有強大的傳播力和影響力。主播們透過直播,可以迅速獲得大量觀眾的關註和互動,進而實作流量變現。在資訊過剩的當下,如何吸引觀眾的眼球,也是每一個主播必須面對的挑戰。因此,選擇通勤高峰區域進行直播,從某種程度上說,是主播們為了獲取更多關註和流量而采取的一種策略。

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這種直播行為是否恰當。地鐵站、公交月台作為公共交通工具的樞紐,其首要功能是服務於廣大市民的日常出行。在這裏進行直播,不僅可能幹擾到乘客的正常出行,還可能侵犯到他人的私密。尤其在上班高峰時段,人們往往處於緊張、著急的趕路狀態,對於突如其來的直播鏡頭可能會感到不適甚至反感。

從網友的反應來看,這種不適感是普遍存在的。許多網友表示,在繁忙的工作日早晨,他們更希望的是能夠安靜地等待車輛的到來,而不是成為別人直播中的「背景板」。這種被冒犯的感覺,實際上是對個人私密被侵犯的一種直覺反應。在公共空間中,每個人都有權保持一定的個人空間和私密,這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共識。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地鐵作為公共交通工具,雖然其內部空間屬於公共場所,但乘客的肖像權、私密權等個人權益仍然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自媒體博主的直播行為,不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而是博取關註和人氣的營利行為。地鐵乘客作為普通人,不是明星不是公眾人物,無需為此讓渡個人權利。因此,主播們未經允許,擅自將路人的形象、行為等作為直播內容,顯然是對他人權益的侵犯。

當然,主播們如果想在公共空間直播,或者拍攝路人來增加真實感,並非完全不可行,但前提是需征得被拍攝者的同意。而主播們擅自將地鐵趕路人當做演員進行直播,則已經構成了侵權。試想一下,誰願意自己的相貌、表情、發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圍觀、被評頭論足,甚至被惡意詆毀?當個人成為直播鏡頭下的「道具」時,個人的舒適感便會被無情地打破。更令人擔憂的是,路人的面部資訊一旦被獲取,不法分子還可能借助AI技術實施犯罪活動。

總之,乘地鐵上班的趕路人,不應該成為主播們直播引流的道具。在公共場所,雖然人們的行為和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公開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隨意被他人拍攝並傳播到網路上。影響力越大的主播,在追求流量和關註度的同時,越是要尊重他人的權益和感受。只有這樣,直播行業才能健康、有序發展,主播的事業才能一路飄紅。

(來源: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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