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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和服跳日本舞惹眾怒:表達個性審美不能傷害民族情感

2024-04-28社會
□許夢萍(西南科技大學)
4月27日,網曝重慶規劃展覽館附近,兩女子穿和服跳日本舞惹眾怒,被附近群眾包圍聲討,現場還發生推搡。28日,彈子石派出所稱,知曉此事,已出警處理。(4月28日 時間視訊)
有關#兩女子穿和服跳日本舞惹眾怒#的話題隨即登上了微博熱搜,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註。一些網友認為:「管得也太寬了吧,穿個衣服惹誰了啊」,還有網友評論道:「公眾場合要留意公眾情緒」「個人覺得作為一種文化存在完全沒問題,但作為中國人不會忘記過發生過的歷史,自己也怎麽都喜歡不起來」。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不僅僅是因為服飾的選擇,更因為它觸及了人們對於歷史和文化敏感性的深層神經。我們應當認識到,雖然個體有權表達自己獨特的文化品味和審美取向,但這種個人化表達不應以傷害民族情感為代價。
首先,服裝和舞蹈作為一種文化符號,其背後承載著特定文化的歷史與價值觀。在個性審美自由化的當下,我們鼓勵多元文化的交流與融合,但這種交流必須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進行。尤其是在公共空間內展示自己的文化偏好時,應更加謹慎地考慮周遭的環境與歷史背景。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列舉了「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失真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都屬於違法行為。這些條例並非電洞來風,而是基於對歷史教訓的深刻反思和對民族文化的珍視。
如曾經擁有600多萬粉絲的B站up主「機智的黨妹」,就因為穿著lo裙在旅順博物館門口跳宅舞,被網友聲討「不愛國」後封殺。在旅順博物館這樣一個本應是人們緬懷歷史、銘記教訓的莊嚴場所前,跳著日本的舞蹈,無疑是在挑戰公眾的底線。如果說在一些漫展或是具有日式文化風格的場合下,穿著和服進行cos或是體驗無可厚非。個體有權利追求自己的興趣和喜好,享受文化多樣性帶來的豐富體驗,但這種個性的表達一定是建立在合適的時間地點的基礎之上。
此外,面對兩女子穿和服跳舞的事件,我們不應簡單地將其歸結為穿衣自由的範疇。這起事件背後所反映的深層問題是:我們如何在尊重多元文化的基礎上,維護我們的民族情感和歷史尊嚴。回顧歷史,中日兩國之間有著復雜的歷史背景和文化糾葛,特別是在公共領域內展現與民族傷痛記憶密切相關的文化元素時,更應審慎考慮其可能引發的情感波動和社會反應。但要實作堅守對自身歷史的敬畏和對民族情感的呵護,不能僅僅透過限制個體自由,更應該透過恰當的教育與引導。
值得註意的是,我們也要警惕任何打著「愛國旗號」的過激行為的出現。盡管民眾的情緒可以理解,但像視訊現場發生的推搡等肢體沖突並非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都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清華大學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研究】期刊中就曾寫道:「我們在表達自己的愛國情感時,必須做到合情合理、有節有度,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愛國,而不是采取沖動、過激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的確,不能僅憑「穿和服」就上升到「不愛國」的高度,但我們應該明確穿衣自由是建立在合適的場所,個人化的表達也應以尊重民族情感為前提。民眾對於諸如「兩女子穿和服跳日本舞惹眾怒」這樣的反應,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一種文明社會應有的自我約束和相互尊重。歷史上的傷痛是我們民族不可忘卻的記憶,在那些關乎民族尊嚴和歷史記憶的敏感話題面前,我們更應該審慎從事。